新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业务委托经办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业务委托经办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业务委托经办服务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4日

新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新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业务委托经办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业务委托经办服务;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二、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HXCG-HN-*******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服务类

标的名称

新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业务委托经办服务

标的主要需求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公司

2.地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298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1年7月13日

论证地点

新宁县棉塘路华庭青城B1栋8-10号门面三楼(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10月24日我县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新宁县医疗保障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宁支公司就县外就医补偿委托服务达成合作协议,县外的特殊病种门诊业务委托该保险公司承办;

2、现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增加的县内特殊病种门诊业务考虑到业务的连续性,数据的统一性、安全性,软件的一致性,管理的规范性,县内、县外的特殊门诊业务应由同一家保险公司承办。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朱美根

新宁县中医医院

主治医师

刘康清

新宁县人民医院

/

钟文华

新宁县妇幼保健院

政工师

六、公示期限:自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新宁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大兴路农业银行2楼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 话:138*****503

2、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宁县棉塘路华庭青城B1栋8-10号门面三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133*****789

3、财政部门名称:新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宁县崀山大道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委托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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