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0]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垞城科技创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垞城科技创业园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港行审投备〔2021〕25号,项目业主为徐州陆港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垞城科技创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垞城街道,柳沿路东侧,徐州垞城电力有限公司西侧,511乡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约395.2亩,将建设高标准厂房、普通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烟灰坑回填约550亩。其中厂房面积约315709.04㎡;服务中心面积约8642.68㎡;其它建筑面积约3500.00㎡。 2.1.3合同估算价:约69697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55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图纸审查时间)。其中:设计工期为 4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1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构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含装配式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的除外)、景观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饰设计、室外管网设计、智能化、亮化等;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施工及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垞城科技创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处理及桩基工程、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道路及路灯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三网室分工程、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地库金刚砂固化剂地面工程等。全面协调、统筹及管理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对发包人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的协调配合,及进行此等工程所需之预埋及相关配合工程和提供工地临时设施及临时水电,以及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实体样板房、样板段、展示区相关的所有工作。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7 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80000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 注:施工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2)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7 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施工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投标人(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成员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6.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3.6.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3.6.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6.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7 月14 日至2021年8 月13 日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8月13 日 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开标方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上发布。10.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11.联系方式招标人:徐州陆港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栋311室 邮编:221000 邮编:221000 联系人: 联系人:王斌 电话: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