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0】JH【GK】2021005 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医院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元 投标保证金:7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纯音听力计 | 1(台)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 | 1-2 |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耳声阻抗测量仪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000 | 1-3 | A03200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视频耳镜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同时提供)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是指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1: 品目1-1 纯音听力计、品目1-2 耳声阻抗测量仪)。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7-13 18:21至2021-07-28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8-03 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中医院 地址:宁德市东湖路16号 联系方式:0593-2837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思琦 电 话:0593-283327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