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普安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普安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普安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 称)已由有关部门(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投资[2011]19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安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普安县盘水镇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960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412.00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工期(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普安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10
412.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若本工程报名家数高于七家,本工程将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9/6至2013/9/10(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89*****915 技术支持QQ:********30)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ztb.qxn.gov.cn/qxnhy/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9/6至2013/9/10(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预审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9/16 14:30时,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普安县司法局 联系单位名称: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李恒 联系单位地址: 兴义市桔山广场旁
联 系 人: 联系人: 交易中心
邮 编: 562400 联系电话: ****-*******
传 真: 186*****688 电子邮件: qxnztb@sina.cn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州公易建〔201309〕0236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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