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招标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8]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西湖居委6、7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窗工程、金刚网安装、送饭口安装、隔离栅栏安装、电控锁安装、讯问椅安装、床具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3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图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进场通知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
2.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具备监室门、监室床、讯问椅装备标准生产能力。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垫江县公安局 | 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7-3 | |
联系人: | 夏杰 | 联系人: | 田野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34*****513 |
传真: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招标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