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招标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招标公告

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发改委发[2018]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垫江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西湖居委6、7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垫江县公安局拘留所戒毒所迁建工程(物防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窗工程、金刚网安装、送饭口安装、隔离栅栏安装、电控锁安装、讯问椅安装、床具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3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图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进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

2.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具备监室门、监室床、讯问椅装备标准生产能力。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07-19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07-2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8-0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公安局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3幢27-3
联系人:
夏杰
联系人:
田野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4*****513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1年0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戒毒所 拘留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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