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商务楼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城投商务楼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城投商务楼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9-4
一、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城投商务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盐城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东侧、世纪大道南侧、人民南路西侧。
2、工程规模:城投商务楼地上1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78051平方米,地下1层面积为15458平方米。本次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工程招标面积合计约62000㎡,室内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3、工期:工期:90日历天,全部完成所需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工作,且工期不影响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4、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本工程总体质量目标为“确保市优、力争扬子杯”,本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工程不得影响整个项目质量目标“确保市优、力争扬子杯”的评定。
5、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投商务楼智慧集成系统含智能化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同时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2月-2013年7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达到招标限额的,招标人将进行二次招标,招标人给予本次中标人2%(按专业工程总价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含分包管理费和施工配合费)。本项目中标人与土建总承包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总包管理费(含分包管理费和施工配合费)为2%,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150 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收款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
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如上述人员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并于2013年9月4日10:00时至2013年9月10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4号,联系人:周雷明,联系电话:****-********)后方可参加投标。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
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和结果作为资格审查内容的一部分。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戴伟 联系人(签章):周雷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格式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盐城市城投商务楼智能化工程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3年 月 日
格式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二O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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