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7月20日拟对三门县胜欢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40万个塑料路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2021年7月20日拟对三门县胜欢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40万个塑料路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2021年7月20日拟对三门县胜欢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年产40万个塑料路锥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1}59号 | 年产40万个塑料路锥建设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方下洋开发区 | 三门县胜欢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三门县胜欢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岙镇方下洋(开发区),租用浙江东南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已建部分厂房,租用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经营范围为:交通管理用设施制造。企业拟投资80万元,进行塑料路锥的生产项目,项目主要采用搅拌、注塑、冷却、破碎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注塑一体机、破碎机、冷却水塔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个塑料路锥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实用环保等特点。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近期过渡期委托清运至污水厂,远期纳管排放。 废气: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综合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配套风机风量约7000m3/h;破碎粉尘破碎机加挡板密闭。 固废: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堆放,并按照一般固废管理要求做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危险废物室内独立间临时储存,并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做好转移联单制度。 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厂区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减少加工车间厂房窗户面积,生产时关闭厂房门窗;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本项目周围均为工业企业,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 20日至2021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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