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槎庞氏宗祠至海口水闸段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张槎庞氏宗祠至海口水闸段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30*****113
工程编码 ********130*****113
工程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庞氏宗祠至海口水闸段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建设单位 佛山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3-09-06 09: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3-09-12 17:00:00
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监理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水利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由佛山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的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庞氏宗祠至海口水闸段河涌综合整治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发改农[2009]55号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1 招标单位:佛山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1.2 工程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庞氏宗祠至海口水闸段河涌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

1.3 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

1.4 工程规模:本工程整治河涌总长约860米,设计河涌底标高为-1.50米,河涌宽度为28-30米;重建桥涵一座,沿涌岸坡绿化面积约10200平方米。工程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完,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4级,次要建筑物5级,临时建筑物5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本工程施工招标部分造价约为605万元,监理基准价为150857.49元。

1.5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 2013 年 9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5 月,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发包人开出的监理任务单约定为准),以及 1 年的保修期监理。

1.6 招标范围: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阶段内所有监理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投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 丙 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具备在佛山市水务局进行登记并且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且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登记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

(4)业绩要求: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 竣工 日期为准),曾承接并完成过1宗(或以上)建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或以上(以监理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原件)。

(5)人员要求:

① 项目总监:1名,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 3 年( 2010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担任过建安工程造价在500万元或以上(以监理合同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总监(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原件);

② 监理工程师: 至少1名,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③ 监理员: 至少2 名,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

(6)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最先递交投标文件并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查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料。

(8)根据关于施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的管理办法(试行)》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7号),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能在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slxypj)查询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且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BBB级或以上。具体的信用评价等级评分标准按(粤水建管〔2012〕163号)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打印显示其相关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第1卷 资格审查文件》表1后供核对。

(9)拟派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的有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

(10)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①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②本项目投标期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在最近三年内曾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违规记录(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违规记录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无论在任何地方受到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只要在处罚期内,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特别提示: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揭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投标单位须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凡因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近三年内被公共资源管理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且在投标时不申报的,且未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9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3 年 9 月 6 日~ 12 日(北京时间)

1.10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1、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可凭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 9月 6日 9时 0分至2013年 9月 12日 17时 0分止(工休时间及节假日徐外)共5个工作日。

3、报名后,凭报名回执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二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报名时间相同。

1.11 、递交投标文件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相关人员证件(如《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岗位证书》)、社保证明、类似监理业绩(如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原件)等证明材料及企业开户许可证、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等原件备查。

②购买招标文件收据。

2、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 时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投标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佛山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

联 系 人: 招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二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卢志盛、林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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