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招标公告
电缆招标公告
标号:CHDT002/06-FJ
一、工程概况
建设依据电厂规划容量2400MW,一期工程安装2台超临界燃煤机组,属坑口电站。目前一期工程已列入安徽省“皖电东送”规划和安徽省“861”战略发展规划,并被安徽省列为确保2005年首批开工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04年9月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项目建议书评估,2004年11月通过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口审查。根据项目核准制的要求,已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环评、接入系统和建设用地等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分别通过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安徽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并于2005年3月份通过核准,工程已经正式开工建设。
5.2资金来源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00MW机组工程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安徽宿州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并于2003年成立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其中资本金2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97%和3%,其余80%为银行贷款。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近三年以内未因所供设备的质量、交货期等因素引起终止合同、退货、诉讼,或给工程造成事故。
(2) 电缆供货厂商须提供以下资质文件:“AAA级”信用等级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资质文件。
(3) 电缆供货厂商须具备以下条件:生产规模在500公里/年以上,或每年承包电站、输变电枢纽十个及以上工程的能力; 必须提供20个合同金额在500万以上的业绩表(包括联系人及电话)。
(4) 超高压电力电缆供货厂商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应在1亿以上;生产设备必须采用立塔生产线;220kV电力电缆系统必须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的预鉴定试验;110kV(66kV)电力电缆系统必须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的型式试验。
(5) 高压电力电缆(6kV、10kV、35kV)供货厂商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应在1亿以上;必须通过武汉高压研究所或上海电缆研究所的鉴定试验。
(6) 低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供货厂商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以上;拥有生产屏蔽控缆的设备。
(7) 特种电缆供货厂商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以上;生产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设备。
三.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至日期:2006年3月6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提交方式与份数:电子邮件(必须为WORD或EXCEL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每位联系人一份,不接待来访。
四、招标设备清单如下:
1.6KV电缆 2.1KV动力电缆 3.500V控制电缆 4.热控电缆
联系人:丁俊良
电话:***-******** ********
E-MAIL:DINGJUNLI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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