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弥勒泸西框栏包装试点叉车租赁招标公告

2021年弥勒泸西框栏包装试点叉车租赁招标公告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2021年弥勒泸西框栏包装试点叉车租赁项目。

2. 采购编号:DFHT-YN-ZB********

3.服务内容: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性能良好、行驶手续完备的1.8吨内燃叉车1辆并且配置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的操作工对收购入库烟叶装框、上车,框栏堆放。

4.服务范围:虹溪烟叶收购站汪塘收购点1.5万担烟叶。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7. 本项目实行全费用含税总价包干,预算金额为5.8万元,含税最高限价为5.8万元。 报价包含人员工资、奖金、保险、培训、福利、管理费、税金、含燃料费、维修费及叉车配套费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的含税总报价不能超过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其谈判将被否决。

8. 服务质量要求:现场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9.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二、拟定的唯一服务商名称、地址

1.唯一服务商名称: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

2.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红烟路。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云烟办〔2020〕121号)第二十六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六)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的规定,现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云南红河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加盖提出异议方的单位公章,并经异议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复。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温泉路延长线红河州烟草公司

联 系 人:郭琳、李渊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11号金泰国际9栋11楼1118号(云南分公司)

联 系 人:毛朝锋、袁胜姣

联系人 电 话:189*****385135*****020****-********

邮 箱:yndfht@126.com

日 期: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单一来源 叉车租赁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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