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32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32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32号 |
2021年07月15日 11:20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32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1日裁定受理(2021)渝05清申85号申请人重庆知联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知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渝高法【2016】241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知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联摩配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13日,登记机关为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高新区局,登记住所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镇六店村1号(歇台子324医院内),注册资金为50万元,公司登记股东为重庆知联经济技术发展公司、重庆黄河科技有限公司、张宜、吴刚、陈万志、詹天福、李卫平、刘伯寿、董洪、杨晓群,经营范围为:(无)摩托车配件(不含发动机),汽车配件,机械,化工,电子,计算机,仪器仪表,节能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和技术服务,零售批发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百货。 另,知联摩配公司于1999年11月1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重庆知联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知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7月20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办公三区1001室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欢迎各破产管理人来院参与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陈宇***-********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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