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食堂2021年食堂二楼清真档口零租赁委托经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学院食堂2021年食堂二楼清真档口零租赁委托经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为保障学院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就餐问题,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评字〔2021〕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食堂“零租赁”招标及管理规定,经学院食堂申请和学院领导批准,拟公开招标确定学院2021年食堂二楼清真档口零租赁委托经营项目,委托经营期限预计从2021年9月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食堂2021年食堂二楼清真档口零租赁委托经营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学院食堂二楼清真档口(面积约40平方米)零租赁委托经营,委托期限二年(2021年9月—2023年7月)。
四、项目概况
1、清真餐厅的场地范围由学校现场指定(面积约40平方米),所有加工销售经营必须在室内进行;
2、经营范围:清真食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食品和物品。
3、合同期暂定二年(2021年9月—2023年7月),合同期限内严禁转包。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学生提拱优质清真餐饮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
5、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民族宗教事务局或伊斯兰教协会出具的清真餐饮服务资质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承诺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需向采购人承诺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民族宗教规定,合法经营。
2.全面履行招标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3.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采购人。
4.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5.保证不存在下列违约行为,如有违反,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不履行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虚假发票;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未按采购人规定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等提供服务的。
6.供应商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七、投标保证金
窗体顶端
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人民币1400元。由学院财务人员在开标现场负责直接点收。投标人应按本采购公告规定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放入自备的信封内(暂不要封口,待学院财务人员清点无误后再封口并签名确认)。评标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当场取回各自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并签名确认。中标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学院财务处暂收代管,待中标供应商向学院对公账户转账支付履约保证金7000元后予以退回。合同期满中标方无违约行为且无造成招租方损失的,招标人将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
八、供应商参加公开招标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民族宗教事务局或伊斯兰教协会出具的清真餐饮服务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7.供应商品牌门店;
8.供应商经营方案;
9.供应商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
10.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
11.近3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或声明(从信用中国截图打印);
12.供应商对采购货品技术参数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备注: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的,属于无效响应)。
若缺少以上材料之一,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缺少正副本或装订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上述材料开标前密封,于开标现场提交。材料未密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服务要求
1.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剂、消毒剂卫生国家标准,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餐饮业营养配餐技术要求,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承租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到岗和变动前需向学校总务处备案相关信息,提交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以及相关证书。所属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
3.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经营时间正点、提供食(物)品足量、优质,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4、不得在食堂内开设小卖部,不得在清真餐厅之外的任何地方进行食品加工和销售,不得在校园内从事任何宗教活动。
5、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之日起的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作弃标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6、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运输、交货和食品制作与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含中标供应商委派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责任)。
7、中标供应商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开标时间和评标办法
1.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5日上午9:30时整。迟延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3.实行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附件),综合评分最高者中标。采购小组将投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的,经营方案得分最高者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定点租赁合同。
4.实际参加投标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5.供应商串通投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拒绝履约的,学院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学院资产管理处邓老师 0799-7062278
学院总务处 邱老师 0799-7062051
2、采购单位监督机构及联系人:
学院纪检监察室 贺老师 0799-7062017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 0799-7062009
3、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附件: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15日
附件: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
项目序号 | 评分项目内容与评分标准 | 分项得分 | 总分 |
1 | 品牌门面(0-20分):根据品牌的知名度、店面装修风格进行评分 | ||
2 | 经营方案(0-60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从品种花样、价格等方面做综合评定 | ||
3 | 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0-20分):根据招标人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综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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