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路灯照明工程(一事一议项目)
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路灯照明工程(一事一议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路灯照明工程(一事一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邵武市大埠岗镇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20万,其余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24394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路灯照明工程(一事一议项目),(1、7米光能灯前洲21套、丑坑18套、谢坑24套。2、挂壁式光能灯丑坑6套。),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39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监管平台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信息核验,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否决其投标。(网址:www.fjjs.gov.cn)(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7月15日2021 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5 时00 至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武市华光路152号闽星花园C栋301室(市烟草楼上)联系电话:17850926992)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现场提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方式提交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7月27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武市华光路152号闽星花园C栋301室(市烟草楼上)。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民委员会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民委员会
地址:邵武市大埠岗镇加洲村,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602253
传真:/
联系人: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华光路152号闽星花园C栋301室(市烟草楼上)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159495862,
传真:/
联系人:严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大埠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邵武市大埠岗镇大埠岗街18号
联系电话:0599-833310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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