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金东分局流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公安局金东分局流动警务室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流动警务室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委托,就流动警务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3-SB49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流动警务室

5

电动型,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者销售代理商;

(3)拟投设备的制造厂商须列入公安警用装备采购目录;

(4)属于销售代理商的须获得设备制造厂商的唯一项目授权;

(5)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9月27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9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银行账号:130*****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投标、报名事宜);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

(4)拟投设备制造厂商列入公安警用装备采购目录的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5)属于销售代理商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的项目授权书(唯一授权有效);

(6)拟提供设备的产品说明图册、检测报告等(非强制性条款)。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本次采购拒绝进口设备参与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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