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GEF)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中国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态系统威胁的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技术文件编制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GEF)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中国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态系统威胁的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技术文件编制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在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GEF)“减少外来入侵物种对中国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生态系统威胁的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IAS项目”),2020年8月,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安排,拟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技术文件编制”工作,利用该GEF项目赠款资金,编制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技术文件,为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编制《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及《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监测、早期预警及快速响应指南》,并为IAS项目下农业部牵头的与本任务密切相关的活动提供咨询。
二、主要研究内容
(一)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技术文件编制
1.编制《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技术导则》
目前关于外来入侵物种的影响评估在对生产、经济、社会和健康等方面影响的研究较多,而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的评估开展得不够。导则将对外来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该指南将用于评估我国已经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和未来可能进入我国的外来物种的影响,并为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的制定提供依据。
2.编制《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多样性风险评估、监测、早期预警及快速响应指南》
该实用性技术文件将为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提供支持。早期预警后快速响应措施包括划定隔离区(隔离区划定范围、标准)及在隔离区、外来入侵物种重点发生区域和整个自然保护区内采取的措施。该文件还将为项目试点的海南省和重庆市编制省级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战略与行动计划提供参考,并为参与项目试点的海南省文昌县和重庆市璧山区编制外来入侵物种管理规划提供参考。
3. 配合完成技术文件发布程序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规则》有关要求,为导则和指南审核通过、发布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审批文件,协助组织相关会议等。
(二)为农业农村部牵头的相关活动提供咨询
为项目中农业农村部牵头的,与以上技术文件编制相关的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形式为参加相关项目活动的讨论会,对产出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技术问题答疑等。主要包括以下活动:
1.外来入侵物种早期预警及快速响应指南修订
2.外来入侵物种管理App开发
3.海南省和重庆市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战略和行动计划编制
三、产出及进度要求
整个任务为期5年,其中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技术文件编制为项目的主要任务,集中在2021-2022年完成。辅助农业部完成的任务将根据农业部的安排参与工作。
1.合同签署后3周内,提交本任务总体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
2.合同签署后8个月内提交《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技术导则》初稿,并召开专家评审会。
3.合同签署后18个月内提交《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监测、早期预警及快速响应指南》,并组织召开指南的评审会。
4.合同签署后20个月内根据评审会和我中心的意见对以上2个技术文件进行修改,并提交所有技术文件的终稿。
5.项目实施期间,每年6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提交项目半年实施阶段性小结,简要概述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四、资质要求
(一)本任务将授予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该机构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近十年内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生态环境领域技术文件(标准、导则、指南)编制。
2.有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包括技术文件编制、政策制定)或调查相关经验,熟悉我国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现状。
3.有为国家机关(部委)、地方政府及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从事外来入侵物种相关研究5年以上,了解我国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现状,职称级别高者优先。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承担人)承担(参与)过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级或省部级研究课题。
3.参与过生态方面(特别是生物多样性领域)技术导则或指南编制工作者优先。
(三)项目组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成员中至少2人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职称级别高者优先。
2.研究团队成员应具有生态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和生物多样性政策制定、技术文件编制或物种调查工作经历。有外来入侵物种管理政策制定和技术文件编制经历者优先。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UNDP网站和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 系 人:陆轶青
联系电话:010-82268859
电子邮件:lu.yiqing@fecomee.org.cn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8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陈兰
联系电话:010-82268893
电子邮件:chen.lan@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邮政编码: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纸质文件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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