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数据平台政务云租赁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2021年大数据平台政务云租赁项目比选邀请公告
一、比选项目名称:大数据平台政务云租赁项目
二、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云租赁服务(扩展服务)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提供云租赁服务,服务清单如下:
服务类别 | 服务目录 | 服务说明 | 数量 | 单位 |
扩展服务 | 主机杀毒服务 | 对云主机进行定期的病毒查杀,杀毒软件集中控制,对网络性能无影响 | 20 | 台 |
主机防护 | 主机防护:提供符合等保三级要求的主机权限管理及安全防护 | 8 | 台 | |
网页防篡改服务 | 提供网页防篡改服务,通过防篡改软件对用户页面进行实时防护,减少用户页面被恶意篡改的可能性 | 10 | 台 | |
主机漏洞扫描 | 对用户提供针对主机层面的安全扫描服务,并反馈相关结果 | 18 | 台/次 | |
主机日志分析 | 针对操作系统进行日志收集,并且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用户,用于了解主机安全情况及资源使用情况 | 17 | 台/次 | |
数据库审计服务 | 支持Oracle、SQL-Server、DB2、MySQL等数据库审计 | 4 | 台 | |
windows租赁(激活) | Windows Server 2012 | 17 | 套 | |
本地云主机备份服务 | 通过备份策略实现文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的本地备份(不包括备份存储空间费用) | 5120 | GB |
(1)硬件系统的监控及维护
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应用系统的需求,供应商需提供对基于云计算架构的硬件基础资源的监控及维护,并对监控与维护情况及时与采购人和对应系统的应用开发厂商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云平台监控及维护
按照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应用系统的需求,供应商需提供对基于云计算架构的云平台的监控及维护,并对监控与维护情况及时与采购人和对应系统的应用开发厂商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安全及扩展要求
(1)安全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各业务应用系统的支撑环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网络、存储以及相关物理环境,应能满足不低于安全三级等保要求,并积极配合采购人根据各业务系统具体等保需求,开展相应等保评估、检查、整改等工作。供应商管辖范围内的硬件、软件及支撑环境资源,至少达到业务系统的最高安全等级要求。
(2)扩展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各系统的特点灵活调整计算、存储和带宽等各类资源供给,并能够根据业务数据的变化及时调整存储空间,确保系统高峰时段或特殊时期的访问需求。
3、服务要求
(1)服务规范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管理办法、流程及其他汇报制度、应急制度、文档管理、资产管理、基线管理、人员管理、培训与考试、知识库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开展标准化运维工作。
(2)服务方式
供应商需利用监控系统或人工对机房环境、硬件设备及应用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7*24小时的不间断巡检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形成监控报告。
供应商负责设立技术支持热线,并安排专人值守,为运维工作提供7*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供应商针对采购人要求的云平台运维服务相关内容,需指定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工程师,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开展相关维护服务。
(3)安全及保密要求
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信息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系统维护服务时的便利对采购人数据及其他信息擅自修改或透漏给第三方。
(4)响应的及时性
供应商应当提供高效的系统维护服务,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系统对应负责人7*24小时电话畅通,能够在系统发生除宕机外的其他故障问题时,能够协调人力资源在1小时内到达运维现场提供服务。系统发生宕机问题时,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在4个小时之内使系统恢复正常,故障处理完毕后提供相关系统宕机报告。
(5)重点保障要求
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缓解系统高峰期内因业务发生量增大而带来系统压力风险,要求供应商根据业务周期性特点,加大运维保障力度,保证在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
4、租赁期
本项目租赁服务期为12个月。
三、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58.93056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法人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1日。投标单位应于 2021年 7月21日 16 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甲55号二期4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投标人应提交如下文件
(1)营业执照和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比选申请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4)证明投标人信誉、经营状况、技术状况、履约能力等的材料。
(5)以往业绩证明材料,自201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同类项目经验(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报价单(包括明细)
(7)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需求分析、实施方案、实施团队、进度安排等几方面,其中实施团队部分应提供团队人员的相关信息、能力资质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8)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信息中心
2021年7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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