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接入工程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和云平台招标公告

2021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接入工程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和云平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接入工程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和云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1-07-15 16:08:31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1-07-16 08:3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1-07-22 16:00:00
终止: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接入工程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和云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1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接入工程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和云平台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省检检务云项目的实施,是落实国家数字新基建战略、推进数字化改革、实现检务上云、智慧检务的典范。项目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检察院云上流程办案,办案信息全面上云、全面互通共享,对于提升检务工作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管均有重要意义。

1.2招标内容:

序号

标段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供货周期

质保期/维保期

1

检务定制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

数据网络及有线接入设备

检务定制业务应用系统2.0建设(IP设备-防火墙、定制化服务器、汇聚层交换机、专用终端配件-数字证书CA密钥、接入认证服务器、电脑一体机整机、IDC其他专业配件-应用交付网关、业务平台软件、云计算-云桌面操作系统等);

/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交付

需提供终验合格之日起60个月的免费维保

2

检务定制云平台建设

数据网络及有线接入设备

检务定制云平台建设(定制化服务器、IP设备-防火墙、业务平台软件等)

/

1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739.75万元(不含增值税)。

标段1:人民币1024.89万元(不含增值税);

标段2:人民币714.86万元(不含增值税)。

1.4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1名,中标份额100%,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24.89万元(不含增值税);

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714.86万元(不含增值税)。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1)

2.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内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8年以来同类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类业绩的合同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及订单。

(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含续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须提供相关报告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018年当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单位,须提供成立当年的公司财务报表及成立后每个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含续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中的交换机设备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具体范围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www.tenaa.com.cn/JWZN/sblist.aspx)查询],须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复印件。

2.1.5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1.7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本标段接受代理商应答。

(1)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收制造厂商的投标。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8投标人具有在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能力,提供7X24服务,提供相关承诺书。

2.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1.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标段2)

2.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内均不计取。

2.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8年以来同类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类业绩的合同累计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及订单。

(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2.3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含续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须提供相关报告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018年当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单位,须提供成立当年的公司财务报表及成立后每个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含续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2.6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本标段接受代理商应答。

(1)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收制造厂商的投标。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2.7投标人具有在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能力,提供7X24服务,提供相关承诺书。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7月16日08时30分至2021年7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二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1)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电汇或转账(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名称及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备注单位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9日09时00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为李晶晶,联系电话185*****720,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

5.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二期)(https://trade.chinatelecom.com.cn/TPFrame)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交易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后的30分钟内将操作失败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但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作为评审文件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平台原因导致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导入投标人递交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经平台校验通过的视为解密成功,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不作为评审文件;校验失败或未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不作为评审文件,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不作为评审文件并予以退回,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但未按要求提供全幅截图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异常的,均视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及CA证书办理

6.1.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使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账号在平台登录,通过平台首页“操作手册”专区下载《平台投标人密码重置服务申请表》发送至zb_support@chinatelecom.cn获取初始密码。

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的“企业注册”专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

6.1.2CA证书办理

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平台首页“CA办理”专区《中国电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A证书办理指南》。

6.1.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支撑:服务热线********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30,QQ********30,服务邮件zgdxztb@cnca.net。

6.2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6.2.1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

6.2.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gateway)、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中国电信吉林公司集思网(http://jloa.bf.c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编:130000

项目负责人:李晶晶、袁泉

电话: 185*****720189*****007

电子邮件:lijingjing.jszbtx@chinaccs.cn

文件获取联系人:张秋颖 186*****985

电子邮件: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号:****************878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

异议接收邮箱:lijingjing.jszbtx@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云平台 业务 接入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