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许可水质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排水许可水质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2-00096
项目名称:城市排水许可水质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
一、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二、采购项目:依据住建部(CJ343-201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和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各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控制项目,结合沈阳市重点水污染单位类别,参考全国一线城市办理排水许可的检测分类及相关行业污水处理技术文献,制定以下检测项目分类:
1、重点排水户是指:排放污水可能对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排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
(1)月用水量300立方米以上的医疗单位;
(2)排放污水会腐蚀排水管道、影响污水处理单位正常运行的化学、生物等实验室;
(3)餐饮店、农家乐、酒店、大型食堂等月用水量5OO立方米以上餐饮企业;
(4) 养殖业、屠宰和食品加工企业;
(5)垃圾处理场(站);
(6)洗车业、汽车维修业和农贸市场;
(7)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皮革加工、机械加工等企业;
(8)其他月用水量6O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排水户。
2、一般排水用户:是指除重点排水用户以外的排水用户,包括:写字楼、小型商超、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不含实验室)等。
3、水质检测项目
(1)一般排水户:PH值;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氨氮;TP总磷(磷酸盐)共 5项;
(2)餐饮类(包括洗车修车,洗浴,洗衣店):PH值 ;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氨氮;TP总磷(磷酸盐);LA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油脂(餐饮检测植物油脂、洗修车检测石油类油脂)共 7项;
(3)医院类:PH值;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氨氮;TP总磷(磷酸盐);粪大肠菌群;余氯;共7项;
(4)制药厂:PH值;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氨氮;TP总磷(磷酸盐);粪大肠菌群;余氯;酚类;苯胺;甲醛(挥发性);共10项;
(5)化工类:PH值;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氨氮;TP总磷(磷酸盐);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共 10项;
(6)综合类排水户(如含有医院餐厅实验室的单位):PH值;SS悬浮物;COD化学需氧量;氨 氮;TP总磷(磷酸盐);共5个基本项,再加上医院类、餐饮类、化工类检测的特殊项目。
(7)建筑工程项目(基坑降水)临时排水许可:进入自然水体的请参照相关检测项目。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通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专家评审会)的审查。
四、采购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采购数量:不少于280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五十一号和平区审批大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箱地址: wxzb2005@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