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招标公告(【HXZB】20210711)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招标公告(【HXZB】2021071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XZB】202107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 2.2 项目编号:【HXZB】20210711。 2.3 招标范围:卷烟营销信息咨询服务,包含分析报告服务、黄金叶品牌重点规格市场状态分析服务、专报信息服务、信息采集服务、培训讲座服务、舆情监测服务。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
001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全文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进行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企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共同的主要股东、共同主要管理者、共同实际控制人或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发送报告;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15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7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021-2022年卷烟市场营销信息咨询项目。
2.2 项目编号:【HXZB】20210711。
2.3 招标范围:卷烟营销信息咨询服务,包含分析报告服务、黄金叶品牌重点规格市场状态分析服务、专报信息服务、信息采集服务、培训讲座服务、舆情监测服务。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全文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进行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企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3.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共同的主要股东、共同主要管理者、共同实际控制人或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指南: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企业信用信息-输入公司名称-发送报告;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2021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4.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4.2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3月-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3投标人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4.4.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4.4.5“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4.4.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和“天眼查”企业架构图。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8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地 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29号
联系电话:0371-6598053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371-55021389、86688490
电子邮件:39722738@qq.com
2021年07月15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我单位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违犯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无串标围标、买卖资质、行贿行为等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中标后未有违法转包,违规分包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在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29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1-659805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371-55021389、86688490
电子邮件:397227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0715093329792112696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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