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门面招标公告
2013年门面招标公告
重庆市烟草公司丰都分公司 2013年门面招租公告 |
1.招租条件 重庆市丰都县新城小区花园街140号门面,具备招租条件,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批准招租,招租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现对该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有意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资格审查申请报名。 2.本次招租的门面概况与门面招租用途范围 2.1门面地址:丰都县新城小区花园街140号(丰都烟草分公司新城综合楼大门左侧第一间)。 2.2门面面积及概貌:面积102平方米;房屋结构完好,产权明晰。 2.3门面用途:仅限于超市、百货、手机店,商业性质为无污染环境等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事业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2自然人:具有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3招租方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也不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委托资格申请。 3.4对之前承租过本单位闲置房产但有不诚信记录的单位及个人不作为本次招租对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5.投标方式 本次投标为密封式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次招租门面实行最低限价 本次招租的门面最低限价为每月每平方米33.00元。年租金最低限价金额为40392.00元。 7.投标报名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 日至2013年8月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企事业单位的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以及以上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重庆市烟草公司丰都分公司综合科(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37号)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7.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3年8月12日8:30时至17:00时,在重庆市烟草公司丰都分公司综合科获取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的测算及缴纳方式 9.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竞标登记,并按照以竞标底价为依据计算的年租金额20%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元。 9.2投标单位或个人在中标后自行放弃中标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单位或个人退还保证金(由于重庆烟草财务实行预算管理,所以开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方能退还保证金),但不支付利息。 9.3投标保证金实行转账支付,不收取现金,账号见招标文件。 10.监督管理 招租方审计委派办和纪检监察科负责本次招租活动中的监督实施。负责本次招租活动中受理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监督电话:***-******** 12.招标纪律 12.1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招标方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12.2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招租方将立即中止违反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13.联系方式 招租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镇平都大道西段3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 2013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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