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南康总包部级配碎石招标公告
中国化学南康总包部级配碎石招标公告
中国化学南康项目总包部
级配碎石采购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CNCEC-NK-202101)
1. 招标条件
南康区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EPC项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件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采购人为中国化学南康项目总包部。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南康区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项目估算总投资81.34亿元。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722.68亩,总建筑面积328.05万平方米,厂房等建筑物279栋。按区域划分主要包括镜坝、东山文峰、龙回半岭、龙华、桥口物流园等五个子项目。
3.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采购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厂(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3履约信用要求
①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③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出现被交通运输部信息公开列为检验不合格的,取消投标资格。
⑥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4.4其他要求
①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函。投标产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最新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不以个人名义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款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能以挂靠其他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废标。
②对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集采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性很大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拉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7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供应商且不得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近三年内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否。
5.1本次采购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采购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2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2021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方式:线上报价。
7.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报价开启时间为2021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采购文件获取之后即可进行报价,即报价起始时间与采购文件发布时间相同)。
7.2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并填写线上报价,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操作见门户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4采购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澄清联系人:张成康 。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南康项目总包部
招标代理人:江西化南建投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成康
联系电话:166*****639
邮箱:zghxnkzbbwsb@163.com
平台操作咨询:400-0351-029
招标代理人(公章)
2021年7月15日
附件一、询比价公告附表
招标编号:CNCEC-NK-202101
标段(包)名称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履约地点 | 采购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级配01 | 1 | 级配碎石 | 0-37.5mm | 吨 | 10000 | 南康区龙回半岭家具集聚区 | 0 | 0 | |
备注:1.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免费获取,报价模板详见采购文件; 2.生产级配碎石用原材料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级配碎石材料由开山块石、天然卵石或砂砾石经破碎筛选而成。 (2)级配碎石颗粒级配不均匀系数Cu不得小于15,0.02mm以下颗粒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3%,大于22.4mm的粗颗粒中带有破碎面的颗粒所占的质量百分率不应小于30%,不得含有黏土及其它杂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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