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煤招标公告
生产用煤招标公告
重庆市渝叶亚普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叶亚普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用煤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叶亚普贸易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锅炉用煤和块煤;
2.2采购数量:锅炉用煤约1000吨,块煤约200吨;
2.3交货地点:重庆渝叶亚普贸易有限公司材料厂;
2.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2月;
2.5最高限价:锅炉用煤600元/吨,块煤800元/吨(送达价,含运杂费、税收<17%正规增值税发票和运费发票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企业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或煤炭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9日09:30时至2013年9月4日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煤炭生产许可证或煤炭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在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为2013年9月4日09:30-16:30,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成功后,可不用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经济合同生效后10天内无息退还。
6.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本次招标代理费7000元,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相关费用,投标人需将其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叶亚普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解放路2号
联系人:陶钦生
联系电话:***-********/133*****77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145号龙珠花园3幢8-5
联系人:皮小姐
联系电话:********
日 期: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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