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高邑县人防办公建人防工程监理项目

[高邑县]高邑县人防办公建人防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人防办公建人防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0】1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高邑县人防办公建人防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规模:拟建设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3232.65㎡,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的监理

(4)建设地点:高邑县太行路与工业二街西南角(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性质:新建

(6)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7)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最高限价:23.31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须知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1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2021年7月22日23时59分,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高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光****-********


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利伟
联系电话:****-********177*****801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使用第三方电子标的项目,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使用交易平台电子标的项目,递交HBT格式投标文件。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人防工程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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