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岳普湖县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模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岳普湖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岳普湖县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KSGCJY202107SZ156982),已由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债券资金、财政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招标人为 岳普湖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主要为在岳普湖县城内新建停车位 1000 个,改扩建7796个停车位。主要包括平整 及场地硬化,监控安防系统,智能停车场系统(自动路闸、收费处设备、岗亭设备等)建设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岳普湖县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模式)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岳普湖县城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模式)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设计单位需具【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师一级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设计单位需具【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师一级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7-15 18:30至2021-07-23 18: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kashi.cn/)网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8-04 10:3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8-04 10:30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2、投标保证金和场地服务费必须要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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