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瑞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衡阳瑞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衡阳瑞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1年07月15日 17:55

关于衡阳瑞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2021)湘04技辅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于2020年7月21日下午15时3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瑞奇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118万元,股东为董忠,持股比例100%;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另查明,2016年3月7日,公共安全公司衡阳分公司与瑞奇公司签订《湘南健康生活广场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由公共安全公司衡阳分公司负责瑞奇公司开发的湘南健康生活广场项目消防安装,合同金额590万元。现工程已竣工,瑞奇公司尚有345万元到期工程款未支付。瑞奇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证明,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7.63元,负债总额********5.82元,净资产为-********.19元。

二、报名条件、方式及时间

1、申报机构为湖南省法院系统三级破产管理人名录中的一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于2021年7月19日9: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3、衡阳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之外的机构进行申报的,须书面承诺担任管理人后在衡阳市设立常驻办公场所、派驻常驻机构及人员,并确保每日有工作人员值班。

三、根据司法解释及本院具体情况,相关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案的报名:

(一)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三)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五)没有按省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向法院递交履职报告的;

(六)尚有3件以上破产案件未办理完结的;

(七)尚未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

(八)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机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本机构资质、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情况和近三年内办结的破产案件情况提交我处,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79@qq.com。如提交资料不实,本次报名将不予通过。我院将此情况报告省院处理。

特此公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

联系及监督方式:

联系人:司法技术管理处 黄志英 电话*******

监督人:纪 检 监 察 处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 清算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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