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本级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本级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本级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5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本级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
(二)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1】000091
(三)项目内容:
1.工作任务
以邵阳市北塔区、大祥区、双清区(含经开区)三个区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为底数,结合历年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资料,按照部、省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并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数据相印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邵阳市本级现共有设施农用地666个图斑,其中占基本农田图斑266个。
2.工作原则
(1)统一要求、集中管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出台的相关技术文件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要求,统一入库渠道,统一上图核查,依托“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入库信息及自然资源“一张图”统一集中管理。
(2)动态监测、真实准确。对各级各类设施农用地信息及时整理汇总,全部上图入库,确保入库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本轮集中上图入库中,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的范围以实地为准,不以备案为准。只要实际利用方式为设施农业用地,不管是否备案,都应在监管系统上图入库,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实事求是、差别管理。综合考虑各设施农业用地工作基础、项目特点和各地建设要求等因素,满足共性、兼顾个性,建立相关标准体系,统一上图入库标准。
3.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
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项目工作内容: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资料结合乡镇、村组摸底成果,实地调查设施农业用地具体用途、建设情况、占地情况、面积及分布情况,逐项目、逐阶段向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报备案。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上报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更新数据包。
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范围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0〕3号)明确的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为准。主要包括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用地情形。其中,直接利用耕地耕作层或其他农用地表层土壤进行农业生产的普通塑料大棚、下挖覆土式大棚、普通日光温室和非硬化的养殖坑塘用地可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但配建的耳房、看护房、管理房等应纳入上图入库范围。严禁将非设施农业用地以设施农业用地名义上图入库。
3.1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平台注册:按相关要求在“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注册管理单位、外业调查单位和项目录入单位账号。
(2)资料收集: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数据库、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设施农业用地历史备案资料、最新数字正射影像图等相关资料。
(3)业务培训:按照部、省相关文件和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对参加上图入库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县级培训应开到村一级,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在摸底调查和外业举证工作中的职责和应配合的事项。
3.2摸底调查
部监管系统设计思路是先上传地块坐标,再发起外业举证。为避免重复外业,在录入项目信息和地块坐标前,开展的一次外业摸底调查工作,把设施农业项目信息、数量、范围全面核准,一方面实地核实项目数量和概况,对已掌握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开展查漏补缺;另一方面实地核实项目坐标范围,对已有范围线与实地不符的进行补充测绘。
3.3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种植设施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及养殖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并按照《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及其他技术规范的要求,制作补划数据包,上传至监管系统。
3.4初步填报
按部监管系统要求,将设施农业项目录入系统。在取得用地阶段,分别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地块坐标、补划数据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和用地信息汇总。
3.5上图入库
通过上报项目,进入设施建成阶段并发起外业调查,经实地举证后,完成设施农业项目上图入库。
实地举证:外业调查人员使用外业核查APP或微信小程序,定位拍摄能整体准确反映设施内外部建设情况的照片,要求内外部照片各不少于5张;外部照片包括全景和局部近景,内部照片要准确反映生产用途。项目包含多个地块的,原则上每个地块至少拍摄内外部照片各1张。
3.6检查验收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对成果开展自检互查工作;同时需接受招标人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
4.质量要求
乙方按照部、省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未按设计书实施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5.成果提交
本项目应提交的成果资料格式、份数,按最新部、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项目负责人:向晓波。
(1)合同金额小写:785000.0元
大写:柒拾捌万伍仟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包干方式 。
完成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在30天内完成。
履行地点:邵阳市。
履行方式: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0%;成交单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并通过验收,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支付40%;提交成果归档资料后,30日内支付余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谈判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7)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 份,采购人执贰 份,供应商执贰 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乙 方: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工程勘察院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高云支行 |
帐 号: | 帐 号:180*****040000380 |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7月14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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