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库房规范化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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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库房规范化建设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17: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库房规范化建设项目


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库房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ZC2021GK-121

2.项目名称: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涉案物品保管库房规范化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52.5万元

4.采购需求:涉案物品保管库房规范化建设设备

5.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协商确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1.提供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缴税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和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按年度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据;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

6.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至2021年07月22日(每日00:00-23:59,北京时间);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cs.gov.cn);

售价:0.00元;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系统。登录系统后,选择拟参与项目标段包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相关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05日14:30前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 编码)。

2.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05日15:00后上传固化投标文件。

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公司相关资质原件、麦克风、摄像头、打印机、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注册账号必须为该公司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号码,如需要核验项目经理的项目,钉钉注册账号必须为该项目经理电话号码)。

4.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05日14:30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点击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图标或“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14.55.228.102:8088),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网上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详细阅读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

5.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05日14:30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录入开标授权人信息,按照“网上开标系统指南”演示步骤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在2021年08月05日14:30前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HASH编码为网上开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即32位编码)和开标操作(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HASH编码,或者2021年08月05日15:00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钉钉软件建立网上开标投标人视频会议群,各投标人扫描网上开标系统会议群二维码,加入钉钉视频会议群。

6.在2021年08月05日15:00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上传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系统会自动核验固化投标文件与2021年08月05日14:30前上传的投标文件的HASH 编码是否一致(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或者是在固化投标文件后又修改了投标文件,所以请确保投标文件修改无误后再固化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HASH编码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询问、质疑受理时间: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振德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汇金财富广场2051号

联系人:李晓庆 联系电话:157*****522

(三)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俞敏 联系电话:****-*******

(四)项目联系人:吴振德 联系电话:****-*******





2021年07月15日


标签: 保管库 物品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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