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金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龙井市金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龙井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JLZC-LJ13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金谷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吉水技[2012]13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龙井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小(2)型水库,属Ⅴ等工程,工程主要建筑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级别为5级。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施工,(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jl.gov.cn)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水利厅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延边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河南街7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井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卢成钢
联系电话:138*****5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春花、张红艳
联系电话:****-*******、*******
201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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