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路南段30号1080㎡物业

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路南段30号1080㎡物业

项目名称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路南段30号1080㎡物业招租项目编号N0124FCZZ210090
挂牌起始日期2021-07-16挂牌截止日期2021-07-2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路南段30号
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办公用房所在层数1
租赁面积约(㎡)1080.00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租金递增方式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
装修期限承租押金一个月的租金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空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出租标的所在区域为工业园区,西邻东十路,南靠映霞路,距离区域中心约8公里,周边较多产业园及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工业聚集度高。

2、出租标的附近有长沙绕城高速及长浏高速,距离长沙南站约11公里,对外交通便捷。

3、标的为办公用房,目前空置,摘牌签订合同后可立即投入使用。

4、标的位于长沙经开区东十路南段30号汽车产业园内,离主机厂距离近,便于产品交付。办公室自带中央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主齐全,办公环境优渥。

其他情况出租标的只能做办公用房使用。
评估情况评估价32元/㎡/月
评估基准日2020-12-31
评估机构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34560.00/月(含税,增值税9%)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长沙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跃华

联系电话:177*****607

出租方承诺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广汽零部件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出租方在收到第一个月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月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个月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个月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如承租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出租方的同意设置招牌或广告牌,或承租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牌等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出租方有权直接拆除,复原相关墙面,因此发生的拆除、复原等费用,以及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在不影响租赁标的物建筑结构安全基础的前提下,承租方可以进行建筑物装修改造;但装修前应当将完整、详细的施工图纸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承租方须遵守市场统一规定,并符合政府消防、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再次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或改造的,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承租方追偿损失。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7、出租标的厂房建筑火灾危险等级为丙类,禁止从事甲、乙类物资的生产、经营、运输及仓储作业;禁止从事有高温、明火或火花产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生产过程有工业废水、大量粉尘及噪声值大于80分贝的工艺;禁止做高位货架仓库使用;禁止作为危险废物储存、运营场所;如生产过程有废气、废水、废渣产生,需自行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并配置环保治理设施。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1-07-16 09:00:00 至 2021-07-29 17:00:00
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400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2021-07-16 09:00:00-2021-07-30 10:00:00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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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刘凡
咨询电话****-********137*****928
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刘先生:****-********137*****928
其 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 经济技术开发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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