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尸体库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ZZC-2021-A-002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尸体库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ZZC-2021-A-002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委托,天津市冠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尸体库改造工程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尸体库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GZZC-2021-A-0024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三、项目预算

189992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以上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0年06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15日至07月22日,每日8: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冠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26日13:45-14:00,14:0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26日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冠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游老师

2.联系方式:1330206776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苑路16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6331618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冠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底商85号三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2649109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和天津市冠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021年0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改造工程 尸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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