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大厅购置工装 招标公告

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大厅购置工装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大厅购置工装的招标公告有效期:2021-07-19 至 2021-07-23
撰写单位: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大厅购置工装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大厅购置工装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8月12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202107021

项目名称: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服务大厅购置工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1160.00元

最高限价:1151160.00元

采购需求:01包:

序 号

名 称

技 术 参 数

数量

1

西服套装

(一衣两裤)

1.面料:含羊毛70%,29.5%聚酯纤维,0.5%导电纤维,不低于100 纱织。做防静电处理。

2.要求:款式端庄大方、时尚商务,两粒扣,平驳头。

3.颜色:藏青色或藏蓝色。

4.辅料:西装里衬55%涤,45%粘胶。口袋布100%棉。垫肩100%优质棉芯,纽扣天然材料。

5.供应商提供的样衣面料要做防静电处理,要求做工精良,尤其袖口、兜口、驳头、前襟、衣边、珠边等细节要求平服、无线头、无色差、缝线整齐,不脱线、熨烫整齐、不起皱、纽扣缝制顺直均匀 、间距相等,锁眼、钉扣线颜色与面料匹配。

424套

2

衬 衫

(短袖衬衫)

1.面料:成分80%棉;20%聚酯纤维,纱支不低于 100 纱支,注意材料的透光性。

2.颜色:白底蓝色条纹。

3.要求:明门襟、液氨免烫,胶衬工艺。

4.供应商提供的样衣面料需要做防静电处理,尤其袖口、兜口、领子、前襟、衣边、等细节要求平服、无线头、无色差、缝线整齐,不脱线、熨烫整齐、不起皱、纽扣缝制顺直均匀 、间距相等,钉扣线颜色与面料匹配。

848件

3

衬 衫

(长袖衬衫)

1.面料:成分80%棉;20%聚酯纤维,纱支不低于 100 纱支,注意材料的透光性。

2.颜色:白底蓝色条纹。

3.要求:明门襟、液氨免烫,胶衬工艺。

4.供应商提供的样衣面料需要做防静电处理,尤其袖口、兜口、领子、前襟、衣边、等细节要求平服、无线头、无色差、缝线整齐,不脱线、熨烫整齐、不起皱、纽扣缝制顺直均匀 、间距相等,钉扣线颜色与面料匹配。

848件

4

夏裤

1.面料:含羊毛50%,39.5%聚酯纤维,10%天丝,0.5%导电纤维,纱织不低于100纱织。

2.颜色:藏青色或藏蓝色。

3.供应商提供的样衣面料需要做防静电处理,要求做工精良,平服、无线头、无色差、缝线整齐,不脱线、熨烫整齐、不起皱。

848条

5

工牌

1.尺寸:2*7cm

2.材质:优质不锈钢。

3. 工牌要求做工细致,边缘整齐光滑、无划痕、切口无毛刺、不褪色。

848个

6

丝巾、领带

1.丝巾尺寸为55*55cm,面料采用绸缎面。

2.丝巾要求做工整齐、不易褶皱、不抽丝、缝合处无线头。

3.领带采用涤丝面料。

4.领带要求做工整齐、不易褶皱、垂感、立体感强、不抽丝、缝合处无线头

424条

合同履行期限:春秋装、领带、丝巾、工牌交货期在合同签订日后17日内。夏装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3. 执行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

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 年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2日9 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下载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 0429-3254002、0429-3254004。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地址: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联系方式:1389895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绥中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0429-3254015

邮箱地址:1550093052@qq.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绥中支行

账户名称: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账号:2001521337400000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嘉钰

电 话:0429-32540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装 政务服务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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