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DZC20210374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城水厂活性炭滤料采购A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DZC20210374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城水厂活性炭滤料采购A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城水厂活性炭滤料采购A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城水厂活性炭滤料采购A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3日9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城水厂活性炭滤料采购A。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远程开标项目。
项目编号:DZC********
项目名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城水厂活性炭滤料采购A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1,500.00元,参与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此价格的磋商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全部产品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制造,提供声明函(须按磋商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则总报价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磋商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总报价进行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②涉及多个产品的声明函中应包含全部产品,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1)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要求经营范围包含:煤炭制品及深加工,或煤化工产品,或活性炭制品。
(2)提供所投产品的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本项目要求产品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品牌,否则,本项目废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1年7月23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3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竞争时限:如供应商退出竞争,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48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磋商保证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19,5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3、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智慧 139*****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智慧
电 话:139*****65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冠阳
电话:****-*******
附件:
项目需求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水处理煤质柱状活性炭滤料 | 1、规格型号: 柱 径:1.5mm; 粒 度:小于1mm≤1%,1mm~1.25mm≤14%,1.25mm~2.5mm≥83%,大于2.5mm≤2%。 2、填充位置:一车间炭滤池。 3、煤质柱状活性炭为原生炭,滤料应为耐用、密实的颗粒。在过滤、冲洗过程中应能耐冲、耐压、耐磨。 4、技术参数要求为: 强度≥95% 亚甲兰值≥180mg/g 碘吸附值≥950mg/g 堆积密度0.4-0.55g/cm3 灰分≤10% 漂浮率≤1.0% 水分≤5% 5、活性炭滤料不应含可见的泥土、石粒或有机杂质。 6、不应含有对经活性炭处理水的使用者的健康产生有毒有害影响的杂质; 7、不应含有超过《水的化学物质药碘》规定的极限范围的物殊杂质; 8、未具体列出的其他指标执行《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GB/T 7701.2-2008表1中优级品规定的限值和符合《生活饮用水净水厂用煤质活性炭》CJ/T345-2010标准。 9、原滤池滤料清掏、倒运:将2座滤池原有滤料300m3人工清理装包,从滤池旁经一层楼梯人工运至滤池间室外路旁,再装车运至厂内指定地点。 10、新购置滤料倒运、铺装:新活性炭滤料二次倒运至指定滤池并按要求铺装。 | m3 | 300 |
其它需供应商响应的要求:
1、质量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滤料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供货同时提供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检验检疫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
(2)所投产品必须为原生炭,非再生活性炭。招标人会在投标人中标后不定期对生产厂家进行现场考察,一旦发现非原生炭,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所供滤料二检结果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退换滤料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中标方负责将滤料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滤料包装应完整,不应存在其他形式的损坏;
(5)中标方选择具有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对滤料进行二次检验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滤料铺装,剩余滤料由中标方负责倒运至东城水厂院内指定地点。中标方承担质量检验的全部费用;
(6)中标方负责将滤池原有活性炭滤料清理装包运至厂内指定地点,并将进厂新活性炭滤料二次倒运至指定滤池并按要求铺装;
(7)质保期为验收合格起至满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招标人正常使用,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或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方不积极履行售后服务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或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滤料清掏及铺装要求:
(1)中标方负责将2座滤池原有滤料300m3人工清理装包,从滤池旁经一层楼梯人工运至滤池间室外路旁,再装车运至厂内指定地点;
(2)新滤料由中标方汽运至大庆市东城水厂院内滤池间路旁,用10吨吊车将吨包滤料卸到指定地点,人工分包将300m3滤料从滤池间室外路旁经滤池间一层楼梯运至二层滤池处,运距240米;
(3)将300m3滤料分别人工均匀摊铺到2座滤池内,每座滤池分2个池子,每个池子尺寸为3.5*10m,池深4.2米,每个池子需填滤料约2m;
(4)初次填装好滤料必须进行反洗压实,下沉深度再次用人工均匀填补,每个池子需填补滤料约10cm;
(5)清掏及铺装完毕后,中标方负责清理现场;
(6)清掏及铺装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运输等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中标方对滤料清掏、铺装及运输过程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负责。
3、验收时,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有效的具备CMA或CN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标明1.5mm活性炭符合评分标准得分的检测报告。
告知事项:
1、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及行业标准,规格型号与技术参数满足采购方要求。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2、踏勘:建议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前自行与招标人联系进行现场勘查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前往;
(2)潜在供应商委派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时须出示法人证明书或授权书;
(3)勘查联系人:张明书,联系电话:137*****908;
(4)现场勘查时间,发布公告后的2个工作日,上午:8点30分-11点00分;
(5)本项目属于专业水处理物资供货,且包含清掏、倒运及铺装等服务环节,要求投标人对现场位置、操作环境、交通情况等因素充分了解,建议投标人进行实地勘察,如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即视为响应现场作业要求。
3、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4、参与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实质响应的技术参数须符合项目需求的要求且应为所投产品的实际详细技术参数,如所投产品的参数为固定数值的,则必须填写实际的固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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