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数字吉林”建设决策部署,按照《吉林省“数字吉林”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吉财党政〔2019〕523号)和《吉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吉政数联〔2020〕9号)要求,推动全省政务信息化集约节约建设,我局现开展2021年吉林省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征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征报对象
中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需求征报的范围
结合本部门业务范围及政务信息化建设需要,计划在2021年实施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重点为:
(一)国家下达的信息化建设任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在2021年需要完成和启动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
(二)围绕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互联网+政务、“综窗改革”,以及为政务信息系统共享共建等提供支撑的政务信息系统。
三、征报材料的内容和数量
征报材料包括申报函和需求征报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格式见附件),每个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填写1个需求征报书。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为申报函和需求征报书的电子文件(Word版本或者WPS版本)一份,刻录成光盘。
四、征报材料的报送时限和地点
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征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以我局接收到征报材料时间为准),逾期报送的材料不列入2021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评审范围。征报材料报送或交换至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数据产业发展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和美路吉视传媒枢纽中心A座22层2231房间)。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征报不属于项目申报,我局将对征集的政务信息化需求进行分析、评审、建设顺序排序和确定建设方式,统一进行立项,统筹安排建设资金。
(二)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的提出依据必须充分必要,请将依据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并注明依据的具体条款。
(三)需求申报主体为各政务部门,各单位要综合各所属下级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统一申报。
(四)各政务部门申报的政务信息化需求原则上不超过3个,并在正式申报文件中将上一年度未安排和新申报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按照紧急程度进行排序,我局将参考排序结果,统筹组织建设。
(五)上一年度已经申报过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如果调整需求内容和建设顺序,需要填写相关材料重新申报。如建设需求内容不发生变化,只调整建设顺序,仅需报送申报函即可,无需重新报送需求征报书;均不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申报。
(六)申报材料格式和装订要求。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表格内字号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选择。按A4纸张尺寸胶印装订,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请务必加盖单位公章。
(七)申报材料附件及表格电子版可到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网址为http://zsj.jl.gov.cn/zwgk1/tzgg/。
附件:1.申报函格式示例
2.需求征报书格式示例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