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运行三部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除臭、钝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炼油运行三部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除臭、钝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三部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招标编号:ZXZ-21041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三部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除臭、钝化技术服务。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位号 | 设备规格 | 设备容积/m3 | 备注 |
1 | 分馏塔 | C-102 | Φ4600/Φ5000×57200 | 1047 | |
2 | 柴油吸收塔 | C-201 | Φ2000×32900(切)×20 | 87.5 | |
3 | 干气脱硫塔 | C-202 | Φ2000/Φ2400×30900 | 89.68 | |
4 | 合计 | 1224.18 |
2、招标范围:对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共计3台设备进行除臭、钝化处理,其中除臭设备2台,总容积177.18m3;钝化设备3台,总容积1224.18m3。
3、功能用途:装置检修前对相关设备进行除臭、钝化处理技术服务,满足装置工艺交出安全环保要求,确保检修过程安全环保达标受控。
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5、实施地点:兰州石化公司炼油运行三部。
6、技术服务进度要求:12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除臭、钝化计划于2021年8月中旬进行。
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付款政策:
8.1挂账满90天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
8.2挂账满60天后,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
8.3当月挂账、次月付款的,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商业承兑汇票。
9、中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依据:本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服务招标类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及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标准依据: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 | 收费比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万-500万 | 1.1% |
注:中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若本标段中标金额为35万元人民币,计算中标服务收费额如下:
35万元×1.5%=0.5250万元
标准代理费=0.5250万元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不足3000元整,按3000元整向中标单位收取。
10、本项目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服务转包、分包;
11、其 他:无。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或中国工业清洗协会化学清洗相关资格C级或三级或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的相关范围,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主要从业人员已依法缴纳社会劳动保险,需提供本项目从业人员社保证明,承诺现场服务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5、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及其以上。
6、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石油或中石化或中海油所属炼化企业清洗、除臭、钝化技术服务业绩合同或相关药剂买卖合同达到3份以上,且具有延迟焦化等炼油生产装置技术服务业绩,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用户单位使用证明材料和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等资料。
7、承诺严格执行兰州石化公司管理制度,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者,于北京时间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及时联系张工:15379024205)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标书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汇入行: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资料费汇款账号:7029468542913012
汇款成功后,请将电汇凭证扫描件、购买文件登记表(见附件1),以上资料盖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gszxzbzhy@163.com。汇款时需注明“ZXZ-21041”标书费,招标文件的购买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项目采取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留存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8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41号天成大厦写字楼12层),方式为邮寄送达。送达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邮寄地址: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41号天成大厦写字楼12层)。
收件人:招标部张怀英收 联系电话:15379024205
注:装订和密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邮寄的标书需要包装完好才能接收,否则不予接受。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提交柒仟元整(人民币¥7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支票、银行汇票、汇款,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入行: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资料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7029468542913012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8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兰州石化公司1号楼开标203会议室。
(送达方式为邮寄送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
六、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41号天成大厦写字楼12层
邮 编:730030
联系人:张怀英
电 话:15379024205
电子信箱:gszxzbzhy@163.com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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