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潭镇中心区桃花新村基础设施建设BT招标公告

武潭镇中心区桃花新村基础设施建设BT招标公告



桃江县武潭镇中心区桃花新村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桃江县武潭镇中心区桃花新村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3]1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江县武潭镇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采用BT(建设-回购)模式,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武潭镇中心区桃花新村基础设施建设BT项目

2.2建设地点:桃江县武潭镇

2.3建设规模:招标范围:新建桃花路(763.8M×24M)、琅琊港路(359M×18M)、琅桃路(796.5M×18M)、兴隆路(351.9M×20M)、五福路(202.6M×16M)、桂花园路(94M×16M),总计长度2567.8M,投资3404.22万元

2.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提供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质量员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等证书(具体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以上人员须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无在建工程。

3.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县委党校院内)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报名证件及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件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及安全员C证、质量员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预算等其他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拾万元,采取转帐方式,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13年9月27日12时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桃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开户户名: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桃江分公司

账 号:****************00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县委党校院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法定代表人或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 9 时 00 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附件1、2、3(相关说明及要求)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桃江县武潭镇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181*****2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王先生

电 话:137*****001139*****100

附件1:

桃江县武潭镇中心区桃花新村基础建设BT项目

征拆前期资金和回购的说明

经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3]187号文件核准,该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项目业主为桃江县武潭镇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时该项目的具体要约条件如下:

1、前期征拆资金

前期征拆资金2000万元,中标人提供的前期征拆资金由招标人安排,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征地拆迁、建设配套、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招标等支付。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9月13日17时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1000万元,另1000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

开户银行:武潭信用社

开户户名:桃江县武潭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7012

1.2中标人的前期征拆资金年利息12%。

1.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前期征拆资金开标后五日内无息退付到投标人账户。

1.4中标候选人的前期征拆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无息退付到投标人账户。

2、工程款回购期,本项目工程款回购期为两年(不含建设期),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最后一个月内付40%,第二年最后一个月内付55%。项目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保修期内不计回购率,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付清。

3、工程款和利息支付

年利息为12%,工程竣工后,第一年按应付工程款计算利息,第一年最后一个月付工程款的40%。余款和利息在第二年最后一个月底一次性付清。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退还。

4、项目区国有建设出让土地纯溢价部分按招标人70%、中标人30%的比例分成。

附件2:

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人的确定,公开报名截止后,如投标人少于3家的,重新发布公告;重新发布公告后投标人仍少于3家的,报项目管理部门同意;只有2家或1家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则仍按招标程序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附件3:

工程造价和施工要求

1、工程造价按实际工程量根据工程性质分步分项取费。依据《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仿古园林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取费标准规定计取工程造价。其中主要材料价格按益阳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同期信息价格计算、人工工资按照湘建价[2013]02号文件规定的综合工资单价计算,结算工程造价按上述工程造价下浮5%计算。

其他未涉及内容以合同为准。

2、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3、项目中标人应严格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如发生安全问题,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中标人必须购买法定的一切安全责任保险。

4、项目中标人应负责地方关系的处理及内部关系的协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查、汇报、提交资料概由中标人接洽办理,招标人仅给予协助,且不承担费用。

5、工程监理单位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6、严禁中标人将所中标项目分包、转包,否则视为违约,终止合同。

7、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定合同之前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