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项目

招 标 公 告

龙施公招〔 2013 〕4号

一、建设单位:龙溪乡大毛坪村村委会

二、工程名称: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项目

三、工程地点: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规划新增面积298亩,27000元/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表土层剥离并回填、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工程。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县国土局验收的实际亩数计算,工程峻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通过后结算。以确定的中标数额留 5 %为质量保证金外,其余部分一次性结清,工程峻工验收前不付预付款。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县国土局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九、招标形式:邀请招标(凭大毛坪村村民委员发会邀请函报名)。

十、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资质的相关材料一份::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9日至9月18日10时止,报名企业超过3家(含3家),按实际报名企业入围。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龙溪乡政府。如有疑问请于报名前致电询问。

十二、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报名时一同上缴。(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8日10时30分,地点:龙溪乡政府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四、联系人:

1、叶庆寿 电话:159*****068(697068)

2、叶齐贵 电话:137*****208(612008)


庆元县龙溪乡大毛坪村村委会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溪乡分中心

2013年9月9日

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项目招标文件庆元县龙溪乡大毛坪村村委会二○一三年九月六日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编号:龙施公招[2013]4号招标单位(盖章)庆元县龙溪乡大毛坪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审查意见备案单位(盖章) 龙溪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核准日期:2013年9月6日第一章投标须知工程名称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项目建设地点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招标单位联系人叶庆寿联系电话 159*****068叶齐贵联系电话 137*****208招标方式邀标组织方式□√自行□×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不允许投标人条件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工期要求120质量要求合格项目负责人到岗每月不少于15天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3年9月6日至9月17日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2013年9月17日10 时止金 额10000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溪乡分中心接收人:叶齐贵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17日10时开标时间:2013年9月17日10时30分地点:龙溪乡政府会议室备 注:1、参加投标者抽签决定中标单位2、未中标人保证金开标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第二章招 标 公 告龙施公招〔 2013 〕4号一、建设单位:龙溪乡大毛坪村村委会二、工程名称: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土地开发项目三、工程地点:龙溪乡大毛坪村(坑头洋)四、工程概况:本工程规划新增面积298亩,27000元/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表土层剥离并回填、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工程。五、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量按县国土局验收的实际亩数计算,工程峻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通过后结算。以确定的中标数额留 5 %为质量保证金外,其余部分一次性结清,工程峻工验收前不付预付款。六、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县国土局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九、招标形式:邀请招标(凭大毛坪村村民委员发会邀请函报名)。十、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1、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报名时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核后退还);同时提供资质的相关材料一份::①法人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考核证书;⑧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十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6日至9月17日10时止,报名企业超过3家(含3家),按实际报名企业入围。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龙溪乡政府。如有疑问请于报名前致电询问。十二、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1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报名时一同上缴。(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金)。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7日10时30分,地点:龙溪乡政府会议室。届时请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超过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十四、联系人: 1叶庆寿 电话:159*****068(697068)、2叶齐贵 电话:137*****208(612008)。庆元县龙溪乡大毛坪村村委会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溪乡分中心2013年9月6日第三章投标事项说明一、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2、技术规范(按照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执行)二、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规范格式、技术规范、图纸等。中标后的合同条款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2、在投标截止日之前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通知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补充招标文件须报龙溪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无效。四、踏勘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五、工程审定标底价工程审定标底价是由庆元县国土局核定施工量审定后得出。六、中标价格1、中标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为投标人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投标人对工程施工周围建筑、构筑物、电力等一切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应作正确估价计入报价,以后工程实施,招标人概不负责相关费用,如造成周边任何设施损失,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付。3、投标货币:人民币七、开标(一)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参加;或者委托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其本人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参加;或者委托本工程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3、开标会议在龙溪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下,由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溪乡分中心组织、主持。(二)开标会议程序1、由招标单位介绍工程前期情况;2、宣布工作纪律;3、投标代表提交有关证明证书等;4、评标专家进行技术标评标;5、宣布投标单位到位人员的合法情况及技术标是否通过情况;6、宣读评标定标办法;7、投标单位抽取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签确定中标人;8、宣布中标结果;9、预中标人表态发言。八、评标1、评标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不对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且投标人也不得向相关工作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本工程采用《庆元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简易评标办法。⑴按招标公告要求在报名时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龙溪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后,作为合格的投标人。⑵根据下述办法进行评标:投标单位代表先抽取顺序号,再按照顺序依次抽签(抽出的签不放回),抽中表明1号签的为第一中标人,2号签为第二中标人,依次类推。九、定标(一)中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合同的,将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十、授 予 合 同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有关部门提交招标书面报告备案。通过中标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同签订招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协议条款》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3、履约担保(1)施工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报名时交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100000元,工程履约保证金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退还(不计息)。(2)中标单位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规定时间内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单位有权废除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另行确定中标单位。十一、工程结算方式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承包。但由于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工程量按实调整,工程总造价按县国土局委托咨询公司审定价为准。十二、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第四章投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 工 投 标 文 件(技术标部分)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目 录 (技术标部分) □√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的提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交)□√《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未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其证可不提供,经网上查实考试合格未发证的,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综合承诺书投标函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单位):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 的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3、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现无在建或者预中标项目。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作废标处理,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人索赔任何经济损失。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7、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户名: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单位)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招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年 月日注:有委托代理的提交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一份由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备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姓名: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为 工程的招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月日注: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本资格证明书,本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投标文件中,一份由法定代表人随身携带备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庆元县建设工程投标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盖章) 年月日工 程 名 称企 业 名 称营业执照证号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号注 册资 金地 址单 位传 真开户行具体名称帐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编号身 份 证 号 码联 系 电 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____技术负责人————拟投入该工程项目班子项目负责人资格(资质)证书编号资格(资 质)等 级( )级发 证时 间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联 系电 话安全员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编号施工员岗位证书编号质检员岗位证书编号注:1、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可根据企业任职文件确定的人选,企业未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可不填写该栏目;2、本表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必须携带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企业未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其证可不提供,经网上查实考试合格未发证的,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资格证书复印件综合承诺书(招标单位):按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若有违约,自觉接受违约处罚。1、保证该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以上等级。2、保证该工程施工工期在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3、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月到岗绝不少于 天。4、保证开标日投标人或拟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在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理期限内。特此承诺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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