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BT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BT招标公告



涟源市杨市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BT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涟发改招[2013]93号文件,项目业主为涟源市第二水厂,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涟源市第二水厂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提出申请。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涟源市杨市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BT招标;

2.2建设地点:涟源市杨市镇;

2.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执行;

2.6工程规模:投资约6000万;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前期准备、污水处理厂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配套管网一期、二期安装、施工。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基本账户具有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额,且能提供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工程项目部关键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要求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近2年至少具有3个不低于本项目建设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的类似项目;

3.7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本企业已交纳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的养老、工伤保险;

3.8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8月1日以来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4、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502室(长沙市东风路123号502室)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6、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7、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和项目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由养老保险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名册和额度)及工伤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9、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10、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12、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余额存款证明;13、企业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14、投标保证金及押金递交凭证;15、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限省外企业)。

上述资料验证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5、投标保证金、押金及监管机构

5.1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应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围标串标的押金”(以下简称为 “押金”) 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押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叁佰贰拾万元整。以现金方式提交或以非基本帐户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和押金以2013年9月13日1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帐号为准。截止日期前未到帐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申请。

交投标保证金或押金时,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的备注栏(或附言栏,或摘要栏,或汇款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和押金交纳到如下账户:

开户全称:涟源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涟源市支行

账 号:****************3108

5.2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第二水厂

地 址:涟源市杨市镇

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139*****068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传真:18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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