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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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1-174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钦南区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2021-07-16 08:07:52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 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 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南农发〔2021〕31号

局各股室、各二层单位、各镇(街道)农业站: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79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钦市财农〔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钦南区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

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力做好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病虫害暴发成灾,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中央财政安排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30万元(其中草地贪夜蛾防控资金10万元、水稻重大病虫防控资金20万元)。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1〕79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钦市财农〔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产实际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22号)等工作要求,以及 3 月 30 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召开的广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视频会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以控制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农作物重大病虫发生危害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科学防控,抓住关键时期、重点区域、重大病虫疫情和关键环节,加密监测预警,深入推进公共植保防灾减灾,加快病虫防控方式转变,突出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适时组织应急防控,广泛宣传动员,落实关键技术到位,确保防治效果,坚决遏制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疫情等暴发成灾,实现 “虫口夺粮”保丰收和农药减量化有机统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多措并举、科学防控,确保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局部灾害性病虫重发区防治处置率达到100%,水稻、玉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以上,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加快推广,农药减量化持续推进。

草地贪夜蛾防控,根据农业农村部 “三区”联防和“四带”布控要求,我区被列为西南华南监测防控带重点区,实施周年严密监测、治早治小、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建设完善监测网点和综防示范区,优化监测防控措施,大力示范和宣传推广绿色防控为重点、化学防治为底线的综防集成技术(技术模式),推进统防统治与适时应急防治,全力及时扑杀境外迁入虫源,结合生态控制,遏制本地孳生繁殖,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减轻迁飞过渡区防控压力,确保虫口密度达标区应防尽防,确保发生区域不大面积成灾,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 8%以内。

水稻重大病虫防控,坚持“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确保效果”的原则,确保水稻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总体防治效果85%以上,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二、补助范围及要求

(一)补助区域。

在钦南区的玉米连片种植区和水稻种植的11个镇 (街道)实施。

(二)补助重点。

补助草地贪夜蛾、水稻 “两迁”害虫、稻瘟病、水稻纹枯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重大病虫发生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带和重发区,开展相关监测防控工作。根据绩效任务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的《2021年广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方案》(桂农厅发〔2021〕37 号)和《2021 年广西 “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1〕22 号),因地制宜突出强化监测预警、综合防治、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应急防治和技术指导培训等关键环节,优化关键技术措施,大力示范推广生物防治为重点的农药减量控害、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实施。我区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在统筹抓好本行政区域内面上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侧重开展好草地贪夜蛾“三区四带”布防监测防控,全面落实和完善高空灯、性诱等相关布防工作。

(三)补助范围及标准。

根据财农〔2019〕117号文的有关规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等生物灾害救灾及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电力使用费、通讯网络费、农民协助调查用工费,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修复(含受损配件更换)及病虫监测调查及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根据本地生产实际和防治任务,按防治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每亩次补助10--20元,予以补助。

(四)补助对象。

实施生物灾害防控救灾监测调查、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的农业农村部门和实施防治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重发区农户、农民技术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与技术指导部门等。

(五)补助方式。

用于监测调查、防控技术指导培训等补助的,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用于防控救灾补助的,可采取物化补助和资金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的,做好物资招标采购和分发工作,在草地贪夜蛾综合防控示范区、水稻重大病虫重发区给农户补助应急防治农药及生物农药,由各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本辖区内物化补助的农药防控物资的具体发放工作,确保相关物资在作业前兑现到位。采购农药时,优先采购国家救灾储备农药。采取资金补助的(用于政府购买统防统治服务,补助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村委、农业站和植保站要严格核实防治实施面积,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预算如下:

1、草地贪夜蛾监控带布防,农民协助调查用工费:4.68万元。

2、建设完善区级草地贪夜蛾综防示范区(600亩以上)采购生物农药、技术应用、劳务请工等:4.28万元

3、水稻重大病虫防治药剂:12.4万元

4、水稻重大病虫应急防治补助(采用政府购买统防统治飞防服务):5万元(示范面积1000亩)

5、监控设备运行及维护、病虫调查、技术指导、跟踪、评估效果、核实防治面积、培训等其他费用:3.64万元

合计: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六)绩效任务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支持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防控,重发区域病虫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丰收。具体绩效指标包括钦南区重大病虫监测与防控面积不少于12万亩次,建设完善草地贪夜蛾监测点和一个综防示范区,示范区重点示范“准确测报+理化诱控+生物农药”等技术模式,发展病虫统防统治,进行飞防服务示范。总体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农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资金使用安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抓好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防灾减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办公室主任由植保站站长兼任,具体负责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项目的日常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由区植保站站长为组长,各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符兆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黄昌福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吴勉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钟文明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

黎巨作 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负责人

罗文娟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张凌燕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李选妍 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站长

二、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罗文娟 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副组长:周俊鹏 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农艺师

梁晓莹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技术干部

成员:邱 义 沙埠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庞泰春 尖山街道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黄碧才 康熙岭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黄全宇 黄屋屯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王中成 大番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麦增灵 久隆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朱光海那丽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张志雄 那思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陆秀虎 那彭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周钦犀牛脚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钟 奇 东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二)强化联防协作。

应对跨区域、迁飞性害虫,必须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区域联防的联防联控机制。农业农村系统内部要上下协调行动,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及时通报虫情,实现信息共享,密切部门协作,统筹协调监控设施建设完善、资金安排和人员调配。毗邻地区,开展联合监测、联防联控,防止漏查漏治。

(三)强化指导服务。

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各镇(街道)农业站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监测防控工作开展。一要明确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细化技术措施。二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上报虫情信息并发布预报预警,科学指导防治工作开展。三要加强技术指导。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加强统防统治作业指导,指导服务组织制定防控技术方案和服务合同,明确各方责任,督促服务组织做好作业记录,确保防治面积、质量和效果。

(四)强化宣传推广。

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重大病虫识别与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关键防治技术,增强农民科学防控意识,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防控公益服务,营造生物灾害可防可控的良好氛围。尤其要加强草地贪夜蛾的技术宣传培训和指导,每个镇(街道)要培训有一批技术骨干,每个村、每个专业防治组织有一名技术明白人。

(五)强化项目监管。

加强与区财政局密切合作,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资金使用安全。一是加强资金监管,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防挤占、挪用。加强项目招标监管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负责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到实处,接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整改。

(六)强化绩效

按照项目绩效要求开展工作,开展项目评价,注重考核政策落实情况,按要求报送相关调度信息,同时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草地贪夜蛾、水稻重大病虫监测防控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与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植保总站。

标签: 实施方案 救灾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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