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玛纳斯县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玛纳斯县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
代理机构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已经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13]63号、玛发改[2013]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玛纳斯县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地址: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及北五岔镇、包家店镇、兰州湾镇、六户地镇、乐土驿镇、广东地乡;
3、建筑规模:(1)示范工程:新建厂房及库房1000平方米、地坪1500平方米、警卫室2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993.26平方米、围墙256米、清洗池5个、三级循环沉淀池300立方米、U形渠道500米;新修水井及供水设施300米;(2)残膜回收储运网点工程: 在乐土驿镇、包家店镇、兰州湾镇、广东地乡、六户地镇、北五岔镇6个乡镇建立废旧地膜回收储存点6个, 在每个回收站点新建警卫室1个、水泥地坪200平方米、围墙200米、大门1个。
4、结构类型:厂房及库房为轻钢结构,地上1层;办公楼为砖混结构,地上2层;警卫室为砖混结构,地上1层。
5、工程投资额:439.55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13年10月5日开工,2013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57天(日历日)。
7、本工程招标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玛纳斯县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项目示范工程;第二标段为玛纳斯县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项目残膜回收储运网点工程。
8、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土建施工,给排水、采暖、照明的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7家以内(含7家)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7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9日9:30时-2013年9月13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
联系人及电话:刘来、沈新学 ;189*****918、133*****03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培虎;189*****180
监督电话:****-*******(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玛纳斯县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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