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二期)(七标段)重发招标公告
2013年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二期)(七标段)重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30*****903
庄河市2013年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二期)
招标公告(七标段)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2013年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二期)(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庄河市2013年农村公路工程立项的函 庄发改能审(2013)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交通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补贴及庄河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5:1(大连补贴:庄河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路基、路面及桥涵等工程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庄河市部分乡镇。
2.2工程规模: 七标段:改建道路总长约为3.58公里。
2.3合同估算价为:700万元。
2.4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及桥涵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 2013 年10月11日开工至 2014 年5月20日竣工。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报名前至少三个月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6月1日后竣工的)有水泥路面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三年(2010年6月1日后竣工的)有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施工合同及官方网站(外网)可查询到的中标通知书]。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地施工企业须在开标前到大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科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5)本工程官方网站系指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主办单位(所有者)的网站。
6)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月10 日至 2013 年 9 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 年 9月10日至 2013 年 9月16日,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_ _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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