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工作办公室《中共樟树地方史》印刷招标公告
史志工作办公室《中共樟树地方史》印刷招标公告
序号 | 采购项目 | 单位 | 数量 | 资金预算(元) |
1 | 樟树市史志工作办公室《中共樟树地方史》印刷 | 批 | 1 | 92000 |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3年9月11日起至2013年9月16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樟树市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如不能参加此次询价的,请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询价;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即供应商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安装或户外广告设施制作安装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要求:1、注册资金(实收)资本50万元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6)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6、询价时间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7、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
8、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樟树支行营业部
账 号:********1309
不能提交现金,须从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个人账户转入以上账户,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核对账户并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在项目开标前出示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情况核对表》。如果不是从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个人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处理,交易中心将不出示有效保证金证明,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樟树市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樟树市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
联 系 人:蒋小姐 曾先生
樟树市史志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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