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标】齐河文化科技艺术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电子标】齐河文化科技艺术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电子标】齐河文化科技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07-16 19:30:17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项目业主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QHGC-********1

2、项目名称:齐河文化科技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项目地点:齐河县纬十七路以北,纬十六路以南、阳光路以东、新华路以西地块

4、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约66659㎡,总建筑面积约13190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4259㎡,地下建筑面积为67643㎡,投资额约为10亿元。主要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多功能活动室和共享大厅等配套服务设施等,为辖区内群众提供优质文化阵地和文化服务。

5、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生效日起,1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通过审查,20日历天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其他专业工程如智能化等设计根据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

施工周期:485日历天(以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要求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9月1日;竣工时间:2022年12月31日交付并投入使用。

6、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内容与范围:提供规划设计、主体建筑设景观园林设计、幕墙设计、综合管网、亮化设计、人防设计、不包含的内容:绿建、智能化设计、BIM、舞台工艺设计、剧场灯光声学设计、室内精装修及二次机电设计。项目施工承包范围:齐河县文化科技艺术中心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市政公用工程、附属构筑物、园林绿化与景观工程、电梯工程等工程的施工。项目采购承包范围:齐河县文化科技艺术中心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的一切工程物资采购。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三、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编号

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同估算价

(亿元)

齐河文化科技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需由牵头单位拟派)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需由设计单位拟派)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且具有高级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即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组成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及环保事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亿元(含设计费)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各标段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各标段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等于9家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未通过及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招标环节。

五、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申请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申请人登录德州市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DZZF)。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申请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 07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申请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齐河县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齐河县城区向阳路235号

联系人:冯大帅联系方式:176*****701

2.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

联 系 人:李士辉、马艺嘉?联系方式:138*****183

九、监督机构: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十一、重要说明:

1、申请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申请的,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诚信入库电话:****-*******

2、本项目实行电子资格申请。申请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综合业务”栏目《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 锁)(联系电话:185*****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申请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各申请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4、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一是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 二是现场培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举办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业务定期培训的通知》。若申请人未参加培训或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申请文件远程解密,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附件:****************4.pdf">资格预审文件—齐河文化科技艺术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pdf

发布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项目设计 艺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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