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招标公告



丹东市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通告

丹东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通告
(丹东市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hy********
丹东市振安区档案局的丹东市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采购项目,已经丹东市振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振安区档案局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文件名称:丹东市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询价采购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丹东市振安区档案馆
2.采购范围:振安区档案馆气体灭火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询价文件)
3.工期:签订合同后一周。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有施工管理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整体施工能力较高等优势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2013年9月3 日止(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在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丹东市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楼609室 )
3.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专业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带原件留复印件二份)
十、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 9 月 5日下午14:00 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报价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5 日下午14:00 时,在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丹东市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楼609室 )。
十二、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丹东市振安区档案局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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