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招标公告

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 SZZC2013-WZ-G-022
[2013-9-10 9:18:25至2013-10-10 9:30:00]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的委托,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3-WZ-G-02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所在地
2、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
(8)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最近一次年检合格;
(9)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必须在苏州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及其原件:
(1)项目负责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011、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4)在苏州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
上述资料及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9月2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
(3)发售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4、答疑安排:
(1)答疑会召开时间:2013年9月17日9:30
(2)地点: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
(3)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5、投标、开标安排:
(1)投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
6、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
联系人:董苏静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孙清武、郝春荣
电 话:****-********,传真:****-********
7、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SZZC2013-WZ-G-022号采购项目: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九月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的委托,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采购项目概况:(1)采购编号:SZZC2013-WZ-G-022号(2)采购项目名称: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所在地2、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8)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最近一次年检合格;(9)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0)投标人必须在苏州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及其原件:(1)项目负责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2011、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件;(4)在苏州设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办公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上述资料及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购买。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9月2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2)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3)发售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4、答疑安排:(1)答疑会召开时间:2013年9月17日9:30(2)地点: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会议室(3)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5、投标、开标安排:(1)投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北京时间)(3)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北京时间)(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6、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联系人:董苏静 联系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联系人:孙清武、郝春荣电话:****-********,传真:****-********7、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8、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9日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 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 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前 附 表项号名称内容1采购编号SZZC2013-WZ-G-022号2采购内容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我公司或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底单至我公司财务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能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帐户名: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帐号: ****************5开户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注:以电汇、网银形式,相应单据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金额、项目名称等信息。(2)保证金收退财务室电话:****-********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电话:****-******** 传真0512- 68079725 6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7答疑会召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3年9月17日9: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召开时间:2013年9月17日上午9:30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8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联系人:董苏静 联系电话:****-********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四份10投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9:30(北京时间)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12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1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且在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开具收款收据后5日内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全额退回(不计息)14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中标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号文要求的比例下浮30%计取(即按100万元以内1.05%、100~500万元以0.77%、500~1000万元以0.56%、1000~5000万元以0.3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含在投标总报价中。15评分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6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最多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投标的其它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的其它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未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的;(七)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八)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九)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的委托,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SZZC2013-WZ-G-022号2、采购项目名称: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上网之时起至2013年9月22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5、投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00~9:306、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北京时间)7、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北京时间)8、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苏州市三香路389号)9、联系单位:(1)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邮政编码: 215004电话:****-************-******** 联 系 人:孙清武、郝春荣(2)采 购 人: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联系人:董苏静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 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 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 招标文件的说明8.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9. 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9.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第8项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10. 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10.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10.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1. 投标答疑会11.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1.2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四、投标文件说明12. 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 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4.1.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14.1.2 投标函(见格式);14.1.3 开标一览表(见格式,用于唱标);14.1.4投标报价单价明细表(见格式) ;14.1.5商务偏离表(见格式);14.1.6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1.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8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14.2.1技术部分14.2.1.1技术要求偏离表;14.2.1.2产品性能指标及主要功能说明; 14.2.1.3反映产品质量的相关证书等资料;14.2.1.4安装、施工组织计划;14.2.1.5安装现场管理技术方案;14.2.1.6售后服务承诺书(见格式);14.2.1.7企业的典型项目一览表(见格式)及合同;14.2.1.8企业主要自有专用设施设备一览表;14.2.1.9企业所获专利一览表;14.2.1.10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所需的技术资料。14.2.2资格证明文件:14.2.2.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格式);14.2.2.2 投标单位情况表(见格式);14.2.2.3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4.2.2.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4.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4.2.2.6招标人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14.2.2.7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4.2.2.8最近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14.2.2.9投标人获奖证书、认定证书等;14.2.2.10 若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交通设施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14.3 投标文件由14.1、14.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4投标文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表格不够填写的,投标人可以自制,第三章无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4.5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向公证处公证员提供如下资料:14.5.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4.5.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4.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5.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以上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1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上述14.1-14.2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同时须按评分标准编制评标要点目录。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并按要求密封。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5.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按标段分别制作独立的投标文件。15.3.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3.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17. 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见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7.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前附表第4项所示账号,并到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换取收据。17.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7.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5.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5.3 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7.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8.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9.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盖章。1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0. 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0.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招标采购单位应报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理。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字样。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 开标和评标22. 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2.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2.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3.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3.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3.2.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2.3.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 评标内容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4.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5. 对投标文件初审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5.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5.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5.1.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货物、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5.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5.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5.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 投标的澄清26.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6.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7.废标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注: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前款规定执行。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8.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8.2.3货物出厂验收情况;28.2.4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8.2.5投标人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8.2.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7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9. 中标人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人,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3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 合同授予标准30.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31. 中标通知书31.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 合同的签订32.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33. 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3.2中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帐户。33.3履约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银行履约保函、或直接以现金解缴至采购人指定帐户。33.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并质保期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八、其他事项34. 中标服务费34.1中标人交中标服务费的时间应与前附表第15条一致。34.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 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第 标段的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日,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8、我们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中标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1、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 联 系 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单位:(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格式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格式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免费保修期:投标优惠条款说明:备注: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格式4、投标报价单价明细表投标报价单价明细表投标人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交付期 总价投标总报价金额大写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报价表的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格式5、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交货时间付款步骤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6、典型项目一览表典型项目一览表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格式7、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备注1免费更换2免费更换期满后的免费维修期限3免费更换及维修期满后优惠更换或维修4服务响应5到达现场6解决问题注:1.上述1、2、3条请明确期限,4、5、6条请明确时间;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8、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单位名称(盖章):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9、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234567891011121314…注:1.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0、企业主要自有专用设施设备一览表 企业主要自有专用设施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注:以购销发票复印件为准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1、企业所获专利一览表企业所获专利一览表序号专利名称颁发单位有效期备注123456注:以专利证书复印件为准。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2、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日期: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 1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日期2总部地址3本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单位职工人数人单位2012年总营业收入万元8办公场所的面积:9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11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第四章 招标书受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的委托,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SZZC2013-WZ-G-022号二、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清单如下: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一改版面(单悬臂指路牌)1环太湖大道舟山路由南向东4000*2600套12环太湖大道墅里路由西向东4000*2600套13环太湖大道墅里路由西向东4000*3000套1旅游标志4舟山路墅里路由北向南4000*3000套1旅游标志5舟山路墅里路由北向南5000*3000套16墅里路环太湖大道由北向东4000*2600套17墅里路环太湖大道由北向东4000*3000套1旅游标志8信号灯立杆改版面850*1900套2二单向行驶改道绕行提示牌及配套标志1环太湖大道舟山路面南3800*2300套1单悬臂2舟山路孙武路面北3800*2300套1单悬臂3孙武路舟山路面西3800*2300套1单悬臂4舟山路蒯祥路面北3800*2300套1单悬臂5车道指示牌3500*2000套4单悬臂(环太湖大道 胥香路面东; 环太湖大道西庄路面东、面西)6附着护栏端头导向标300*800套27移动式禁止通行标志2400*1400套18古典单柱式注意行人680*1200套209古典单柱停车让行单行标志680*1200套1110校场路二妃路单行线提示牌1000*2000套1单柱式11二妃路烟波路单行线提示牌1000*2000套1单柱式12姚舍路承祖路单行线提示牌1000*2000套1单柱式13香山南路承祖路单行线提示牌1000*2000套1单柱式14承祖路西庄路单行线提示牌1000*2000套1单柱式15梅舍路华丽路单行线提示牌1000*2000套1单柱式16渔帆路华丽路单行线提示牌1000*2000套1单柱式三道路标线(热熔型)1胥香路(蒯祥路~环太湖大道)全长700m(1)机械水洗标线700m*0.15m*3条㎡315(2)重新漆划标线700m*0.15m*7条㎡7352环太湖大道(胥香路~西庄路)全长2200m(1)重新漆划标线2200m*0.15m*5条㎡1650(2)重新漆划标线2200m*0.2m*2条㎡880(3)斑马线6m×0.4m×154条㎡369.63环太湖大道(西庄路~墅里路)全长3300m(1)重新漆划标线3300m*0.15m*4条㎡1980(2)重新漆划标线3300m*0.2m*3*50%㎡990(3)斑马线6m×0.4m×172条㎡412.84环太湖大道(墅里路~舟山路)全长660m(1)机械水洗标线660m*0.15m*6条㎡594(2)重新漆划标线660m*0.15m*6条㎡5945文字㎡480四隔离护栏2600*900m3000五信号灯及抓拍工程1信号灯安装路口12闯禁行抓拍套33信号灯改造费(公交灯)Φ400*3套24烟波路电子警察及测速改造套45悬臂式电子信息屏3000*2000套1墅里路西6附着信号灯LED显示屏2000*600套1墅里路口7网络接入费网点5注:标线布设及配套设施图纸、隔离护栏图纸及平面总图附后。三、招标技术要求(一)人行信号灯灯面尺寸:竖装双灯,单灯显示尺寸:300*300 mm;外框边尺寸:700*370 mm;整体高度:发光面形状:方形图案显示:静态:1、静态人行信号灯(红人为静态)2、静态人行数显信号灯(静态红人 倒计时数字显示)动态: 1、动态人行信号灯(动绿人)2、动态人行数显信号灯(动态绿人 倒计时数字显示)工作电压:AC220V±15%; ;3、功率:单灯<15W;LED光色度:红色625±5nm;绿色505±5nm; 发光度:30° LED灯平均寿命:10万小时4、绝缘电阻:500MΩ;5、外壳防护等级: ≥IP536、工作环境:-40°C ~75°C;全天候7、外壳采用铝型材,1.2MM厚度,信号灯帽沿外伸20-25MM左右,采用金属材质,外观整体黑色.8、产品要求符合:GB14887-2006的标准;9、以上物品尺寸最终须与现场原有尺寸一致。(二)信号灯1、灯面尺寸:φ400 mm。2、灯杆材质选用优质低硅碳钢,材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双面焊接,焊缝平整、光滑、细密,无裂纹、咬边、夹渣、气孔等缺陷,无横向焊缝。内外表面热浸镀锌防腐处理,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加强筋等金属构件及悬臂、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GB/T18226的规定,采用热镀锌件。3、 灯杆要求可抗12级以下(含12级)台风,各电缆出口要光滑,灯杆顶端包封以防水气进入。4、外观:每套信号灯由红、黄、绿三个几何位置分立单元组成;灯体外壳采用铝型材,1.2MM厚度,颜色为黑色,外壳、前盖、色片及密封圈表面平滑,无缺料、开裂、银丝、变形和毛刺等缺陷;表面有牢固的防锈、防腐蚀层;5、信号机:和目前园区所使用的信号机有兼容性,4相位以上。6、Φ400mm红黄绿满屏信号灯显示画面:红满屏、黄满屏、绿满屏;7、工作电压:AC220V±15%;8、功率:单灯功率15W;LED光色度:红色625±5nm;绿色505±5nm;黄色590±5nm;发光度30° LED灯平均寿命:10万小时;9、绝缘电阻:500MΩ;10、外壳防护等级:≥IP53;11、工作环境:-40℃~ 75℃;全天候12、发光强度: 400cd 13、可视距离不低于500米14、产品符合(GB14887-2006)的标准。(三)倒计时器技术要求1、必须符合公安部行业标准GA/T508-2004《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的规定。2、箱体外壳采用铝型材 1.2MM厚度,外观整体黑色。3、产品功能:与信号灯同步同色的交通信号倒计时功能(红、黄、绿三色),适用于任何交通信号控制器;4、显示方式:以秒为计时单位,最大数字显示99秒,当计时超过99秒时,以特定方式显示;5、实时精度:单周期实时误差0.1 秒,无累积误差;6、工作电压:AC220V±15%7、工作环境:-40℃~ 75℃;全天候8、可视距离不低于500米9、平均寿命: 10万小时;10、外壳防护等级:≥IP53;11、光源:与信号灯相同高亮度LED管;(四)顶管、电缆敷设及基础1、所有杆件及电缆敷设均按照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和安装规范》中对于信号灯杆件和电缆线的要求2、信号灯杆件的安装基础及市政施工要求见施工图,设置在硬路面上基础不得高出路面,设置在绿化带中基础不得高出3、信号灯控制箱外壳采用不锈钢,双门锁,箱体系统接地。4、信号电源线采用3×4电缆,穿管。信号电源线采用19×1.5电缆,穿管。5、顶管出口处需做电缆井。(五)道路交通标志技术要求1、材料要求①标志板(未粘贴反光膜)a.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b.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时,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T 3194-1998)和《铝及铝合金板材》(GB/T 3860-1997)的规定;采用薄钢板制造时,应符合《冷轧钢板》(GB/T 708-1988)和《连续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GB/T 2518-1988)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 6892-1986)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板其最小厚度应不小于2mm。c.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m2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d.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e.考虑到大型指路标志在制造、运输、安装过程中的困难,厂家在制造过程中,应在监理工程师指示下,根据标志板面设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分割的办法来制造,在安装时可按标志板拼接设计中规定的方法拼接。f.大型指路标志最多只能分割成4块,并应尽可能减少分块数量,标志板的拼接应采用对接,接缝的最大间隙为1mm。所有接缝应用背衬加强,背衬与标志板用铆钉连接,铆钉的最大间距应小于200mm,背衬的最小宽度为50mm,背衬的材料与板面板材相同。g.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当标志图案、字符是喷漆制作时,应先在标志底板面均匀涂一层磷化底漆。h.标志板背面不应涂漆,但应采用适当的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其表面变成暗灰色和不反光。标志板背面应无刻痕或其它缺陷。i.标志底板可通过连接型铝、型钢等滑槽的方式进行加固。标志底板与滑槽的连接可采用铆接、焊接或其他经证实安全可靠的工艺方法。②标志面a.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有反光标志膜(反光膜)、反光涂料及反射器三类。b.逆反射材料的色度性能、逆反射性能、抗冲击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高低温性能、耐候性能等各项技术要求应满足《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并按《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进行测试。c.标志面与标志底板的附着性能、油墨与反光膜的附着性能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并按《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的规定进行测试。2、施工要求①标志定位与位置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进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②基础标志基础可按规定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都应该符合规范。③标志板制作安装(1)标志面的制作a.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及图纸的规定执行。所有标志上的汉字、汉语拼音字母、英文字、阿拉伯数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不得采用其它字体。b.粘贴反光膜时,不允许采用手工操作或用溶剂激活粘结剂。在标志面的最外层可涂保护层,如透明涂料等。c.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d.当用反光膜拼接标志图案时,拼接处应有36mm的重叠部分;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采用对接,则接缝间隙不得大于0.8mm。反光膜粘贴在挤压型材板面上,伸出上、下边缘的最小长度为8mm,且应紧密地粘贴在上、下边缘上。(2)标志板应在车间剪裁或切割,以产生整齐、方正的边缘,不应有毛剌,并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E的规定进行加固。所有标志板的槽钢应在粘贴定向反光膜之前焊接好。(3)定向反光膜应用不剥落的热活性胶粘剂粘贴,将反光膜牢固粘贴到标志板上,其表面不得产生任何气泡和污损等缺陷。(六)道路交通标线技术要求1、材料要求①路面标线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无论采用哪一种标线材料,应能满足在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路面标线涂料的分类见《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表1。②各类涂料的技术要求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表2-表5的规定。③热熔型涂料用下涂剂(底油)品质应符合下表要求。下涂剂(底油)品质要求 颜色固体含量(%)涂面量(g/m2)干燥时间(min)无色透明或琥珀液体30±5150-200≤5④玻璃珠的品质要求应符合《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46—2001)第4、5条的规定。⑤路面标线涂料的色度性能,其色品坐标和反射比(或亮度因数)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表6和图1中规定的范围。2、施工要求①路面标线(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他有害物质。(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预涂底油时,应先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结力。(3)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和黄色,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1995)的要求,并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施工。喷涂机具应使用自行式机械。(4)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一1999)规定办理。(5)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的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一1999)规定办理。(6)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湿膜厚度符合图纸要求,否则,应由承包人予以更正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费用由承包人自负。(7)有缺陷的、施工不当、尺寸不正确或位置错误的标线均应清除,路面应修补,材料应更换,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8)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9)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否则会影响喷涂使用寿命。(10)喷涂施工应在白天进行,雨天、尘埃大、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11)喷涂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七)其他本次采购所需的道路标线、交通标志牌的制作及施工安装必须完全遵循及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标准要求及国家、苏州地区相关规范规程。四、安装施工要求:1、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2、中标人应对安装施工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如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3、投标人中标后,3天内把详细的工程组织设计(方案)报送采购单位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施工。在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4、施工期间,中标人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方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5、中标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6、投标人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差错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方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采购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修改;7、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通知采购方检查验收;本着谁施工谁负责产品保护,谁破坏产品谁负责赔偿的原则,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并编制相应的产品保护方案报采购单位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8、中标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并在开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好一切开挖、顶管等相关手续,作业区域设置围挡、明显的施工标志、标识,夜间施工需安装警示灯。由于乙方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中标单位需为参与本次工程施工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故由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10、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市政设施及任何第三方的利益。11、本项目需通过审计,故中标单位在项目审计时必须按审计单位要求提供所有单据及资料,否则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2、完工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五、综合说明:1、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不得低于本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所附图纸设计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免费质量保证期一年,终身维护,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出现故障4-6小时内维修人员必须到场。3、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基础、调试、吊装费、临时工程、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 有关图纸2.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6.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7.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1.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2.1 合格的销售发票;11.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甲方违约责任13.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乙方违约责任14.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4.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6.索赔16.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6.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6.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6.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6.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6.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6.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八、履约保证金17.履约保证金17.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即签订合同时,乙方须按中标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出示银行履约保函)。17.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7.3履约保证金待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且在中标人向保证金收取部门开具收款收据后5日内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全额退回(不计息)。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8.合同的解除18.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8.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8.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8.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9.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均不得转让。 第六章 特殊条款甲方: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大队 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政府采购招标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招标的度假区环太湖大道单向行驶交通设施改造服务项目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详见《标的物清单》。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 ②招标文件; ③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设备及材料、市政设施(绿化、道板、路面)开挖及修复、辅助材料、安装、基础、调试、吊装费、临时工程、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管理、保险、运费、检测、各种税费、风险、劳保、规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乙方所提供的标的物全部交付完毕并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经审计机关国家审计后,甲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剩余审定金额的5%在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30日内清付。3、付款凭据:A、合格的发票。B、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4、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与服务;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6、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四、工期:五、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六、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方提交二份备存。甲方:乙方: 备案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日期:开户行:帐 户: 第七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由综合评分得分最多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财务状况、信誉、安装技术、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当评标委员会成员数大于五名(不含五名)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对其余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当评标委员会成员数不大于五名(含五名)时,则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二、综合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交通设施的质量与性能比较(15分):1、产品质量、性能等的相关检测报告及认证(须在有效期内),包括产品质优认证、环保认证、节能认证等以及相关的性能检测报告等比较(4分);2、产品性能指标及主要功能比较(8分):根据投标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主要功能的优劣及对采购方实际使用需求的满足性,由评委比较后酌情打分。3、产品所获得的专利(3分):须提供产品所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三)安装、施工组织计划(18分):1、施工步骤(3分);2、主要施工方法(3分);3、主要施工措施 (质量,安全,文明,节约等)(4分);4、施工的设备配备和难度解决方案(5分);5、合理加快进度,缩短工期的措施(3分)。(四)安装现场管理技术方案(15分):1、 安全管理方案(5分):主要包括正常营运及养护作业时和发生事故时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各项紧急预案。2、内部管理方案(5分):主要包括企业内部各项制度(接管移交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管理、员工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备件管理、考核奖惩管理等制度等)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3、施工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5分)。(五)公司评价(22分):1、针对本招标项目所配备的专业技术力量,最高得3分;(1)项目经理所获得相关资质认证、从业经验,最高1.5分:须具有安全设施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2)技术人员所获得相关资质认证、从业经验,最高1.5分;2、用户反馈意见(需提供用户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最高5分;3、公司财务状况,最高得3分;主要查看投标人营业收入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但相关数据必须取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1度会计报表,否则不得分)4、公司资信证明,最高得3分;(1)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最高1.5分;(2)政府机构出具的重合同守信用证明,最高1.5分5、企业资质认证,最高得3分;包括ISO系列认证有一项则得1分,其他认证有一项得0.5分,没有则不得分。6、公司规模、管理体制、市场信誉度及近三年所获荣誉等,最高得3分。7、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最高为2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具备中标资格。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彩页或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并以此作为评分依据。3、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全文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