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营销招标-20210531012(三次)
社会化营销招标-20210531012(三次)
社会化营销招标-********012(三次)服务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2.1标段名称:社会化营销招标-********012(三次)
2.2项目概述:为一汽奔腾社会化营销的运营方案策划及执行,主要是一汽奔腾官方的日常、节点、新车型上市、公关活动等社会化传播,以及官方平台运维,媒体矩阵打造,直播、共创平台运营及开发等代理服务。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申请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且能满足招标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要求:
1、申请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不得连续两年亏损,(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不得连续亏损)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17年(或2020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2、公司资金垫付能力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垫资周期不低于6个月;
业绩要求:
1、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合作2个汽车集团并提供与此项目类似的业绩(如一汽、上汽、广汽、东风、长安,北汽,吉利、长城、比亚迪、奇瑞等,同一个汽车集团的不同品牌,不能累计计数,如一汽奔腾,一汽丰田两个汽车品牌,都为一汽集团下属品牌,因此只能算一个汽车集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2、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至少:
1)具备汽车厂商社会化营销(如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会化媒体的运营及相关视频、海报等物料制作等)的内容创意及执行经验;
2)具备汽车厂商新媒体矩阵的构建及执行经验(品牌官方或相关生态账号在各个平台的打造以及运营)。以上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申请人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服务汽车厂商客户的社会化营销项目(如微信、微博、抖音或APP运营等社会化媒体的运营及相关视频、海报等物料制作、KOL合作等)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含税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金额处不得遮挡,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及满足金额总和的发票;
4、申请人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获得国际或全国性社会化营销类或广告创意类或新媒体推广类或品牌营销类或创意及制作类或影视视频等方向奖项至少2项,需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业绩必须为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社会化营销(如微信或微博等社会化媒体的运营等)经验,服务汽车行业资历5年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1年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只允许更换1次。
项目负责人资格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需体现社会化营销(如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会化媒体的运营等)经验和服务汽车行业年限);
2)近六个月出具的至少12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须提供首页,人员所在页及盖章尾页)或个人参保证明复印件;
3)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最多只更换1次。(承诺函不限制固定格式,由申请人自行出具,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劳动合同。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申请人拥有员工50人及以上,能够为一汽奔腾项目设立(不含项目负责人在内的)不少于15人的专职服务团队(不含驻场服务人员),其中具备2年及以上社会化营销工作经验的3人及以上;
2)提供至少2名一汽奔腾项目驻场服务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出具公司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须提供首页,人员所在页及盖章尾页)或个人参保证明复印件不少于50人;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人员简历;(需体现社会化营销工作经验年限)
3)提供承诺函,承诺可以满足在此项目服务过程中,提供至少2名一汽奔腾项目驻场服务人员。(承诺函不限制固定格式,由申请人自行出具,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提供承诺函,承诺15人服务团队(不含驻场服务人员)专职服务。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请于2021年7月16日23:00至2021年7月22日0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非申请人原因除外)。未领购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5.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5.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13:30,申请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资格预审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88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8.4 财务专员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8.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4936号
联系人:赵荣梅
8.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曲倩楠
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131*****377
邮箱:quqiannan@faw.com.cn
9. 申请人网上注册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投标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2021年7月16日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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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 | 社会化营销招标-********012(三次) | 服务 | 2021-07-16 23:00 | 2021-07-22 08:00 | 2021-07-23 13:3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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