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6S标识、标牌宣传品制作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卷烟厂6S标识、标牌宣传品制作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6S标识、标牌宣传品制作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无 招标人:河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HNZYLYQG*******
1.2、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6S标识、标牌宣传品制作定点单位
1.3、招标内容及范围:洛阳卷烟厂6S标识、标牌宣传品制作及服务
1.4、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1.5、合同期:二年
1.6、交货地点:洛阳卷烟厂企业管理部
1.7、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1.8、投标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报价金额为含税价。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及经验。
2.2 投标人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能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及时的售后服务。
2.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出示原件);
(2) 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4)投标人固定营业场所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5) 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需出示原件)。
2.4、 本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可以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 12 时,下午 2:3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企业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购买标书。
资格审查时,请投标单位务必携带以下资料:
3.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1.2被委托人身份证;
3.1.3企业营业执照;
3.1.4企业税务登记证;
3.1.5投标人固定营业场所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
3.2、报名地点:洛阳市南昌路172号(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7楼706室)
3.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壹佰元。
四、 投标保证金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应交纳人民币一千元的投标保证金。
4.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日期: 2013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生产指挥中心818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地址:洛阳市南昌路172号 邮政编码:47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
开户银行: 中行南昌路支行 银行帐户: ********9091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二0一三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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