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医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十堰市人民医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十堰市人民医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现需对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采取电话报名方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7月22日

2.报名电话:****-*******

3.联 系 人:金老师

4.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

二、项目内容

人才公寓用地规划范围内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1#楼全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十堰市人民医院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十堰市茅箭区宜昌路湖北医药学院第三临床学院西北侧;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769.5平米,拟建设6栋公寓,容积率控制在2.5,其中1#楼(已完成场平)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通过容积率控制。

四、报名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自2016年3月至今有类似已完成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承诺完成本项目之前不更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0年 6 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上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可由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社保部门核实电话,招标人将保留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5.3供应商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分办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注: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技术要求报名后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部

2021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设计 人才公寓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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