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城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秋季城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受昌吉市园林局委托,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昌吉市秋季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供应商须知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园林绿化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3、在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单位。
二、采购项目及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2013年秋季城市绿化工程
采购编号:CJSCG-GC2013-089
技术要求:
供应商按要求逐项进行报价,按项目报单价。
1、起挖类:包括苗木起挖、分级、包装、修剪、吊装、运输、吊卸、清理现场等费用。
2、种植类:
(1)栽植乔、灌木:包括挖坑、卸车、搬运、栽植、围堰、浇三水、修剪、支撑绑扶、清理现场等费用。
(2)栽植绿篱、花卉等:包括苗木卸车、平整种植地、栽植、修剪、浇三水、清理现场等费用。
(3)草坪种植:
A、单包工:包括深翻并整平场地、绿化管网铺设、施肥、播种、养护等费用;
B、包工、包料:包括深翻并整平场地、绿化管网铺设、施肥、播种、材料、养护等费用(材料、草种需经采购方检验)。
3、平整场地:对不具备种植条件的场地进行深翻30㎝,整平及短距离倒运土方。
4、树根挖除:包括挖除树根,清运树根、垃圾,清理场地等费用。
三、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2014年12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余20%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
四、工期
成交方必须保证在工程要求的时间段内完成工程内容。在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施工要求
1、要求成交方一次有能力组织20人以上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并在接到成交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施工,如有时间拖延,出现一次扣除押金2000元,出现2次以上则成交方有权确定下一成交单位施工,并全额扣除押金。
2、成交方须委派一名有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项目经理负责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对不合乎技术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并返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成交方承担。
3、施工过程中,如成交方未按照工程质量、承诺工期完成施工,采购方有权从合同履约金中视具体情况作相应扣除,并取消其参与下一次参加采购会的资格。
4、成交方应在工程竣工前,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六、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如出现质量问题,成交方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无条件到达现场无偿维修。
七、其他
询价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昌吉市林业站(北京北路116号延北办事处综合楼四楼)
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缴纳时间:2013年9月13日中午13:30时前缴纳
缴纳地点:昌吉市园林局(乌伊东路98号)
成交方法:最低价法
采购机构地址:昌吉市财政局五楼
联 系 人:温海蓉 刘 刚
联系电话:****-*******
传 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吉妍 ******* 于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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