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5国道(深圳段)公路改造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G205国道(深圳段)公路改造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G205国道(深圳段)公路改造示范工程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ZCG********39)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G205国道(深圳段)公路改造示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ZCG********39
2、项目名称:G205国道(深圳段)公路改造示范工程
3、项目概况:见招标书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13年9月10日18:30至2013年9月28日1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监控系统分项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交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即从2010年9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5)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现场踏勘:2013年9月17日09:30分 于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集中。联系人:胡工 ********/136*****818
8、答疑事项:2013年9月18日16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9月22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9、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10、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9月29日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9月29日9:3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2、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保证金为一万元;重大项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另外收取项目投标保证金,是否另外收取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保证金至少于比开标时间提前两个工作日交纳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
4)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交纳,不允许个人交款,不允许代交;
5)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营业部 行 号:********0019
13、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 518034
传真电话: ****-********
网上操作咨询: ********--6 ********--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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