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已由郑州市中心医院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
2.2招标范围:院内主药品配送企业的遴选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要求
2.4服务期限:暂定 1 年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7入围数量:10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中成药、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等。
3.2具有具备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聘任有执业药师。
3.3须在采购平台备案;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 1月 1日至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证明(自 2020 年 1月 1日以来连续 6个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盖章、法人章);
3.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盖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盖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 07月 15日至 2021年 07月 2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有关事项:(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质量管理制度及执业药师资料、平台备案证明、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无重大违法声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资料等。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8月 05日 09时 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机:152*****113
邮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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